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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前的社保可以补缴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6-04 18:38:07 6次浏览

关于问题2011 年以前的社保可以补缴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文博凯犀】的最佳回答:

声明原创!

针对命题补缴“社保”,只有一个,满足缴纳社保条件即《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费年龄——16 周岁至 60 周岁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事实上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依照《社会保险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缓缴社保所形成的欠费,需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逐月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一直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而形成的社保欠费。劳动者根据证据材料到社保征缴部门举报,社保征缴部门将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限期补缴社保。

命题中“补缴社保”是属于上述情况。是可以补缴社保的。如果命题“补缴社保”改为“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而形成的,需要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到最低缴费年限。或者已经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个人想通过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提高缴费年限。

上述情况的出现,是由于个人在无用人单位情况下而产生的即没有正式工作,下岗后,未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这个法律规定,未规定可以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但是,我国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只是对于各个地方社保局的一个指导性法规。

各地在实施《社会保险法》时,在不违背基本原则情况下,有的地方对于已经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缴到最低缴费年限。

对于已经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包括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经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但是,个人有意愿补缴以前欠费,以满足缴费年限 32 年左右(50 岁女性),42 年左右(60 岁男性)。

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补缴,必须根据当地社保局制定的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而定。

2020 年以前,大部分地区可以补缴。

2022 年以后,有的地方可以补缴,有的地方不可以补缴,有的地方规定了每月补缴 3600 元,补缴一年,退休养老金会增加 700 元左右,这种补缴方法,个人只是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对于日后调整养老金有一定影响即补缴的钱可以是补缴 6-7 年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损失的 5-6 年的缴费年限。

不管怎样?

对于命题的解答,均没有唯一肯定的答案。

只有个人咨询当地社保局,2011 年之前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

当时社保局才会给出准确无误的答案!

【2】、来自网友【靠刷屏的残疾爷爷】的最佳回答:

2011 年以前的社保可以补缴吗?关于这个问题,我是农村中老年人,我的养老金也是普通的农村标准,125.95 元/月,我对有关社保缴费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我只能凭感觉来说点看法。

一,我认为,应该可以补缴!这是因为社保缴费的核心是建立全国性的社保体系,保障所有公民进入社保体系享受保障待遇!这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最伟大的民生工程,所以,一定会让每一个劳动者都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不管以前因为何种原因存在缴费年限不够的,都会给予照顾的!

二,社保队伍本身是人员越多,缴费越多,保障就会越充分,从壮大队伍的角度来分析,补缴社会也一定会通过的!规章制度只能利于负责任,才有实际意义的!基于这些原因,我想应该是应保尽保的好!个人看法,个人心中的理解!谢谢!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2011 年以前的社保可以补缴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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