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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有退休工资,我没有,我们离婚后,她的退休工资我能分走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5-22 09:13:27 7次浏览

关于问题老婆有退休工资,我没有,我们离婚后,她的退休工资我能分走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看一下法律的规定

。非常明确的是:在目前情况下,凡是涉及到处理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事务,最为基本的法律依据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第五编婚姻家庭编。在正常的家庭中,当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时,法律明确地规定:

1、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五项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前提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通俗地说就是:

当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时,以上五类财产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当夫妻二人离婚之时,自然就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对此,法律也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总体的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这时,既要考虑到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因素;又必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尤其重要的是: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

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办法,均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也就是说:能由双方协议解决的,自行解决即可;无法协商处理的,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显然,法院就成了处于公正立场、专门主持公道的最决裁决者。

其次看一下司法解释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及时地出台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也是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该解释的第二十五条对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进一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

实际取得

或者

应当取得

基本养老金

、破产安置补偿费。”

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经

实际取得

或者

应当取得

的基本养老金,即已经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可以在

离婚之时

依法进行分割。

这是第八十条的解释,其具体内容是:“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极为关键的司法解释。

我个人的理解是:

1、实际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其中的一方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没有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此情况下,在双方离婚完毕若干时间之后一方才能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在法律意义上肯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这类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尚未退休的基本养老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更明白地说:还未退休的一方以后才能实际领到的

基本养老金

,在离婚时是不允许进行

事前分割的

2、男女双方结婚之后,一方或者双方以夫妻的共同财产缴纳了

养老保险费

。在离婚之时,一方要求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

实际缴费

利息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时,就要特别注意婚姻关系成立和终结的起止时间,即:从结婚之日开始,到离婚之日终止。

在实际操作上,还要非常注意两一个问题:

1、如果是双方都缴费参保的,只须将一方高于另一方的部分,实事求是地予以分割,一般是进行平分

2、如果只有一方缴费参保,另一方完全没有缴费参保,就只能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缴费和利息予以平分

。这肯定是非常专业的问题,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分割。毫无疑问,这些工作要在离婚之时,与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起办理完毕,不宜拖延时间。

最后

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

老婆有退休工资,我没有,我们离婚后,她的退休工资我能分走吗

?现在,我们可以对以上内容做一个简单的概括:1、在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以及已经实际领到手的基本养老金,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畴。既然是共同财产,在离婚之时自然就可以或者双方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判决分割。2、在离婚时,一方或双方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法律上是不能进行分割的。3、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依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肯定是可以分割的。但与夫妻关系存续的起止时间为限,不能扩大时间范围。

由这些原则出发,我们可以对女方有基本养老金,而男方没有的情形做出以下的结论:

1、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包括女方已实际领到手的基本养老金在内的家庭存款,予以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裁决、判决分割。

2、女方还没有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能分割,男方能做的最大限度是:仅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女方在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实际缴费和利息予以分割。说到底:女方单位的配套缴费也是不允许分割的。这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的完整性。毕竟,依法缴费参保的主体,是个人而非家庭。

由此可见,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的基本养老金,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是不可能的。

至于男女双方在女方退休之后离婚时,女方是不是给予男方适当帮助,还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就只能按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了

总之,

一个活了大半辈子的男人,既不能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又无力维持个人的生活,在离婚时竟然还想着在女方的基本养老金中给自己再分一杯羹,这也太寒伧、太无能、太不顾体面了吧

这里特别重申一下:由于《民法典》正式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原来的《婚姻法》及其几个婚姻法司法解释被明令一并废除,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仅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还有很多的法律适用问题,尚未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以上的说法仅仅只是个人的看法,可能很不严谨,热烈欢迎读者朋友们提出批评意见,并予以指正。

另外顺便再说一个问题:城镇职工的法定参保待遇,现在一律称为基本养老金或者养老金,根本不能称为退休工资。毕竟,工资是在职期间的合法劳动报酬,与基本养老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2】来自网友【蓝天 65657913】的最佳回答:

但凡是一个人,都不会也不应该问这个问题!因为这是做人的底线,如果人没了底线,那就和蓄生无异了!

【3】来自网友【悠扬的纯】的最佳回答:

您太幼稚了,退休金是个体独享的国家政策给予的。属于专属个人养老的保障。夫妻离婚跟一方的退休工资半毛都没有!更无权分走半厘!

【4】来自网友【陌上花开一点红】的最佳回答:

老婆有退休工资,你没有,你们离婚了,她的退休工资你肯定是没有。因为她的退休工资是社保局发给她的,是她几十年工资的肯定。就像你没有退休工资,也许你是个体老板或者在哪个私企上班,你俩离婚后,你所做的薪酬也不会给你前妻是一个道理。所以,不要想着怎样从别人那里索取什么,赶紧自己努力赚钱,强大自己。

【5】来自网友【单纯水滴 m】的最佳回答:

在回答这个提问之前,我先说一件大家可能从未听过的事情。

我有个侄子和侄媳妇,两人都想买养老社保,但家庭经济不允许,如果买一个人,还免强可以。经过商量,就以一人出面买,但私下立协议,不管以男方或女方出面买,都共同出资,以后的退休金也共享,用做两人的基本生活开销。

如果是这种情况,退休后发生离婚,退休金应该各得一半。

如果买养老社保时互不相干,养老金也互不相干,离了婚更是无权干涉对方,对方自愿给一点,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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