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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雇的工人拆房子时,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雇主该担什么责任?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5-22 08:52:54 6次浏览

关于问题村民雇的工人拆房子时,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雇主该担什么责任?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江志辉天马行空】的最佳回答:

人家没有恶意,且不能和老板相比,意思一下就行了!

【2】、来自网友【我是皇皇】的最佳回答:

首先,我必须明确告诉你,雇主免责是不可能的,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不存在其他责任人的话,那么雇主应负主要责任。

如果死者是你的同事雇佣的,那么死者与雇主是属于雇佣关系,而且这个问题很明确,死者在为雇主也就是你同事提供劳务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死亡,死者自己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应该自行承担大概 30%的责任,(具体判定由法院判定,我只是根据法律自行估算,你可以作为一个参考)。而你的同事作为雇主,未提供安全生产、施工环境,造成本案事故翻身,我认为应该承担大概 70%的责任。

上面我提到过,如果不存在其他责任人的话,那么雇主应负主要责任。如果具体情况是你的同事将拆除工程承包给一个包工头,然后死者是包工头请的工人之一,那么具体情况就是“你同事”—“包工头”—“工人”。这样你同事的责任就稍微少一点。具体责任界定我觉得应该大概如下:死者自己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应该自行承担大概 30%的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主,未提供安全生产、施工环境,造成本案事故翻身,应该承担大概 60%的责任,你的同事将拆除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承担 10%的责任。

对于赔偿 40 万,我觉得偏高了一点,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及法院判定,我认为 30 万左右是合理的,然后就算你的同事是主要责任,也就是赔偿 30*70%=21 万,再加上家属精神损害赔偿金,我估计 23 万左右差不多。如果你同事对金额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请求裁定,我个人认为 40 万偏高,并且死者自身责任 30%肯定要负的。

【3】、来自网友【大兵叔叔】的最佳回答:

房主雇的工人拆房子,导致了工人出现意外,跌下来摔死了。这种事情,首先要明确下来房主和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法律关系:

1、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所谓加工承揽就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拆房子就是一项工作,按照房主的要求将房屋拆完了,就属于承揽合同完成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工人在拆除时,造成了自己伤亡的损害后果,如果双方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定作人就是房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房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过错上,可能并非房主百分百的的责任,站不稳从高空掉落,没有系安全绳都是自己的过错,也是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但是,双方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不是简单描述就能够分得清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4】、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一个雇字是雇佣关系雇主赔偿

在农村雇人拆房子,盖房子是很普遍的事,雇人有 2 种情形:一种是雇主直接雇人,一种是把活包出去,只对包工头说话,包工头去雇人。

第一种雇人,是劳务合同的雇佣关系。雇工提供干活取得劳务费,雇主按雇工干的活付给劳务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雇主对拆房要有安全措施,安全条件,雇工在近 3 米高的楼梯做拆除作业,显然存在不安全隐患,雇主对雇工的安全负全部责任,雇主有过错。雇工年己 60 多岁,安全意识淡薄,既没戴安全帽,又没穿安全胶鞋。他站在楼梯边上作业,脚没站稳从楼梯摔下,头部朝下着地,脑部受伤,经抢救 10 多个小时死亡。雇工也有过错,减轻雇主的赔偿,雇主负主要责任,赔偿 70%,雇工负次要责任,自已赔偿 30%

第二种是雇主与包工头的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在揽下拆房任务后,自行雇工完成拆除房屋,谋取报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包工头末尽到安全防护责任,对雇工的死亡负主要责任,赔偿占 60%,雇工自己不注意安全,对自己的死负次要责任,自已赔偿 30%,雇主家是受益人,不能一点不赔偿,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占 10%

赔偿额怎么来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赔偿范围:包括抢救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业费。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结合当地标准,通过逐项计算才能得出赔偿额。根据每人所负的责任,承担不同比例的赔偿。

40 万赔偿是否偏高?那得看什么地区。在经济发达地区,这 40 万赔偿不算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 40 万赔偿可能偏高。

【5】、来自网友【印象洋州】的最佳回答:

2013 年我老家的旧房子拆了重建,拆除前专门把承包拆房挖基础和承揽房屋建设的施工队组织人交到一起,商定施工有关情况和细节,施工队签了合同,拆房那一伙死活不签合同,只达成口头协议,我也为建房施工的买了安全责任保险。拆房那天,为了确保安全,我还专门安排了一个安全员。下半天,包工头嫌进度慢,亲自上去掀一堵山墙,我本人和安全员都告诉他不可以那么搞,有危险里,包工头不听,强行把山墙撬倒,砖块塌下来把竹笆楼压塌,两名工人掉下去,其中一人未受伤,另一个人脚跟骨折。我第一时间找车与包工头一起把人送到医院,直至检查住院,住院一共花费 13000 元,加上二次手术(取钢钉)预计就是 18000 元。期间他们自己护理,报了合疗弥补护理费用。包工头只在住院时交了 500 块钱(还是我临走前预付给他的拆房工资),所有工人都是他叫的,但就是耍不要脸一分钱不出,我是公职人员,受伤一方既不走司法途径,也不缠对方,成天阻止我建房施工。最后没法我出了两万多息事宁人。唉,农村建房不易。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村民雇的工人拆房子时,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雇主该担什么责任?】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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