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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看病,每次按起付线结算,还是一年累计后再结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5-13 02:00:11 6次浏览

关于问题门诊看病,每次按起付线结算,还是一年累计后再结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mlxg4】的最佳回答:

起付线是每年的起付线。很多地方的老百姓也叫门槛费,你只有爬过了这道门槛,才能研究门诊报销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起付线是 500 元,你一年中门诊看病在 500 元以下是不给报销的,全是自费。超过 500 元的部分给你报销一半。假如你第一次看病花了 600 元,要减掉 500 元门槛费不报,剩那 100 元给你报销 50 元,可能还不到,因为,还有规定不报销的部分。

【2】、来自网友【帮兄聊社保】的最佳回答:

门诊看病,每次按起付线结算,还是一年累计后再结算?根据我的理解,我来谈谈我的认识,至于怎么算,目前的确很难找到权威的答案。起付标准是按照年度来计算的,一般是在该年度内首次看病发生的费用总扣除,首次门诊费用达不到起付标准的不予报销。

按照现在各地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个人账户资金返还发生了变化,在职工只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 2%返还,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返还,全部划入门诊统筹基金;退休人员是定额返还,是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作为返还基数,返还比例为 2%左右,其中四川是返还 2.8%。

我们以四川省泸州市为例,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每年 200 元,退休人员为每年 150 元,最高支付限额,在职工每人每年 800 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 1000 元。报销比例二级定点医院为 60%,三级定点医院为 50%,退休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个百分点。也就是退休人员在二级定点医院可以报销 70%,在三级定点医院可以报销 60%。

报销的范围为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的范围之内。按照这个范围来理解。假如第一次去二级定点医院的门诊去看病,假如药费加上治疗费用低于 200 元,这是不能报销的,没有达到起付标准,只能用自己社保卡的钱来支付,社保卡里没有钱的,就要用现金来支付。

第二次到定点的二级医院去看病,看病费用超过了 200 元以上,由于第一次到门诊看病已经达到了起付标准 200 元,第二看病的 200 元就属于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了,按照 50%的报销比例可以报销 100 元,余下的 100 元就用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个人账户不够的用现金来支付。

假如第二次看病的总费用达到了 1200 元,最高支付限额只有 800 元,那么只能报销 400 元,余下的 800 元需要个人来支付。以后再到门诊看病,比如还有第三次,第四次,由于该年度已经达到了最高支付限额了,产生的门诊费用,就只能靠个人账户或是用现金来支付。我想我这样的解释大家应该看懂了吧。

综上所述,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度实施以后,第一次费用必须要超过 200 元以上的部分才能报销,低于 200 元以下的部分不报销。起付标准都是在第一次全部扣完,如果第一次门诊看病只有几十元的,达不到起付标准,第二次达到了 200 元以上,加上第一看病的费用总计超过了 200 元以上,200 元上,8000 元以下就属于在职职工门诊报销的范围,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3】、来自网友【朝气蓬勃的蝈蝈】的最佳回答:

我是一个慢性病患者,每年都要多次去门诊看病买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报销起付线,职工医保 800 元起付线。非职工医保 1000 元起付线。如果第一次就达到了起付线,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了,总之,啥时候够线,啥时候享受,一年也没达到,说明你的身体健康,或者药比较便宜,就不能享受国家的报销待遇了!

【4】、来自网友【阳光 138332601】的最佳回答:

门诊看病,是按照一年累计达到起付线以后再按比例报销。

【5】、来自网友【神秘暖阳 D2】的最佳回答:

不清楚。我没有结算过,没有大病发生过,身体一直很好。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门诊看病,每次按起付线结算,还是一年累计后再结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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