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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医疗事故?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5-26 21:09:57 5次浏览

关于问题是否医疗事故?一共有 1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医疗律师袁敏】的最佳回答:

这个属于医疗事故,属于四级医疗事故,但是给你造成的损害不能构成伤残,意味着赔偿的金额很少。对于这种纠纷,医院一般都会积极处理,建议你与医院积极协商,最终通过协商处理。袁律师曾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工作过 2 年,在医院工作过 8 年,是专业的医疗律师,对于医疗纠纷应该怎样维权,袁律师专门写过文章,分享给你。

医疗纠纷患者应怎样维权

医疗纠纷是医患矛盾中一个绝对核心问题,也是我们解决医患矛盾一个绕不过去的关键,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医疗纠纷维权方案,是我们解决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途径,第一是医患协商,第二是医调委行政调解,第三是医疗诉讼。三种解决途径各有优劣,接下来本文将对三种解决途径一一介绍。

1、医患协商

医患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一种高效的解决途径,解决问题的成本最小。医院设立有专门负责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大部分医院是由医教科或者医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大型三甲医院设立了专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医患办或者纠纷办。医患协商当然也有天然的缺点,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医教科或纠纷办属于医院的下属部门,他们通常是维护医院自己的利益,很难得到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他们常常接到患者的投诉后,只是做一个了解登记,说需要了解情况后向患者及家属答复。事后工作人员一般是电话简单向患者及家属答复,建议患者通过鉴定、诉讼解决。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不能缓和医患矛盾,往往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

虽然这种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发生医疗纠纷,患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种处理方式。接下来根据自己在医院 8 年的经验,分享一些干货,介绍一下这个方式我们需要准备和注意些什么。

①找医教科首要目的和需要做的第一步不是反应问题,而是要求封存病历。病历是记录我们整个医疗过程的唯一证据,也是后期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的最重要资料。但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通过篡改病历掩盖事实真相。如果病历被医院篡改,会给我们后期维权造成很大的麻烦。虽然可以通过病历真伪鉴定确认医院是否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但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对医院和医生的处罚也有限。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有事会在你反应问题的时候,通过其他工作人员通知涉事医生篡改病历,这种很难发现证据。

②友好协商,理性反应问题。患者看到这句话,可能认为我在为医院说话,但并不是。袁律师的代理的医疗案件中,很多是通过和医院协商解决的。根据袁律师的经验,如果患者及家属理性、合理的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医院一般是会积极考虑的。在协商时,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有些患者及家属投诉以后,没有提出具体的诉求,导致医院不清楚患者及家属的诉求,工作人员就没法很清楚的向医院领导汇报你的情况。医疗纠纷中,最终医院是否赔偿,肯定是由分管院领导或者院长做出的。患者及家属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你反馈结果,这样有利于患者判断通过此条途径是否能够解决该纠纷,以便患者及时选择其他途径解决问题。袁律师在这里特别不建议通过堵门、威胁甚至暴力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种方式损害了公共利益,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是不好的示范。

2、医调委行政调解

医调委解決问题的方式和医院处理问题的方式差不多,如果医院不愿意协商,医调委一般建议患者通过鉴定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医疗损害鉴定指南》(SF/T0097-2021)规定,原则上由法院委托,行政处理和调解机构也可以委托。患方可以通过此条途径解决和医院的纠纷,但是前提必须是病历真实,没有篡改,否则得出的鉴定结果就有可能不公正。因为鉴定结论依据的事实都是虚假的,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威性就当然存在很大问题。

3、医疗诉讼

医疗诉讼是我们解决和医院问题的方式之一,对于医院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的,袁律师建议最好通过诉讼解决。2017 年 4 月 1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开始施行,如果医院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患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提取医院的电子病历原始数据,然后通过病历真伪鉴定明确医院是否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

二、怎样封存病历

病历封存是我们维权的重要步骤之一,及时、规范的封存病历对我们后面维权、鉴定、诉讼都很有利。接下来,袁律师将介绍一下封存病历时的几个关键问题。

1、应在什么时候封存病历

袁律师认为,我们一旦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应第一时间封存病历。病历封存的及时行,就是为了避免医院篡改病历,毕竟病历是由医院保管。根据袁律师这几年的从业经验,大部门医生都有过修改病历的行为。特别是发生了医疗纠纷,医生第一时间就会修改病历。

2、医院不配合封存病历怎么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年版)》第 24 条规定,病人及授权的家属或委托人有权要求医院封存病历,病历封存后交由医院保管。但是现实中,很多医院不配合,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患者去找医生的上级部门医政科,医政科往往说这种事情不由他们负责,建议你通过医调委解決。袁律师对于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一般是录音录像,及时保留证据,起诉到法院后对医院提供病历的真实性提出怀疑,要求调取原始电子病历。

3、封存病历时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要求医院制作病历封存笔录,对病历封存的时间、内容、页数进行详细记录,病历封存记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清点全部病历,确认病历是否完成,查看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是否有缺页。对病历编注页码,避免事后医院添加病历。所有缝隙都要有齐缝章。如果封存病历时,病人还在住院或者部分病历医生还没有制作出来,家属可以要求封存现有的病历。

三、重视尸检

很多患者家属在患者死亡以后都拒绝尸检。如果医患双方对患者的死亡愿意存在分歧,特别时肺栓塞、心肌梗死等突然死亡的患者,家属一定第一实践尸检,以便明确患者的死亡原因。如果没有尸检,极有可能导致鉴定机构无法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最终导致患者家属败诉。因为患者的死亡原因是鉴定机构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基础,如果没有尸检,鉴定机构就无法得出鉴定结论。在袁律师之前的文章中,例举了 2 个因为患者家属拒绝尸检导致败诉的案例,希望引起大家对尸检的重视。当然不是所有死亡的患者都需要做尸检,比如医患双方对患者的死亡原因都没有异议,患者认可医院的死亡诊断,这种就不需要做尸检。对于感染性休克、创伤性休克的病人,因为死亡原因很明确,就没有必要做尸检。就算医院不认可患者的死亡原因,根据病历的记载鉴定机构也可以推断出患者的死亡原因。

四、专业的医疗律师的介入也很重要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家属因为缺乏医疗知识,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的大小往往缺乏专业的判断。有些纠纷中,产生的损害后果是诊疗活动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这种医院往往没有过错,医院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有些患者及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后的结果不理想。如果有专业医疗律师介入,律师就会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白,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避免患者及家属产生认识错误。

其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最关键的环节是鉴定环节。因为法官不懂医学,法官的裁判主要是依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做出的。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的依据是医学指南、医学教材,专业的医疗律师会帮患者查询相关的指南和教材,更能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医疗律师因为经常有案件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和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往往很熟悉,医疗律师在专业的加持下能够和鉴定专家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

五、重视专家辅助人员的作用

在很多医疗纠纷中,很多被告是大型的三甲医院,他们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患方因为没有专业背景,对医学问题不甚了解。这时候就需要请权威的专家,为我们提供专业支持。一方面是他们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患方,另一方面他们的权威性能够对法官的判断产生很大的影响。

以上就是我们在医疗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希望对大家维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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