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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二十年,房产证写他的名字,现在可以变更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2 13:31:35 2次浏览

关于问题父亲去世二十年,房产证写他的名字,现在可以变更吗?一共有 3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依山傍水 758】的最佳回答:

当然可以变更。遗产继承是从父亲去世时开始,意味着父亲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父亲去世时,只要未公开表示放弃继承的都已继承了父亲的房屋,只是未分割、未变更房屋产权证而已。变更产权证並不受时间限制,法律上对此也无规定。当然一般没有原因的话,尽量及时变更产权证,使可能存在的误会、矛盾减少或解决。這里要注意,虽则没有变更登记,没有分割,但已明知有人要侵犯你的继承权,那必须在明知后的三年内提起继承诉讼。

【2】、来自网友【胖嘚伢个叽】的最佳回答:

可以变更,但是要先办理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中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注意的是:

1.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继承法中是广义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应的,子女也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也包括全血缘的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抑制血亲的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法中继承权的平等原则。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具有法定型,强行性,排他性和限定性的特点。

3.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是平分的。

所以,按照上述,你首先要确定,谁有继承权!如果你母亲还在世,且只有你一个孩子,那么,这套房产首先你母亲和父亲各占有 50%的份额,然后你父亲去世了,他的 50%的份额就由你和你母亲共同继承,即各占 25%,所以最终,你母亲占额 75%,你自己占 25%!你们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你和你母亲了。

当然,上述可能不符合你自己的家庭情况,如你父母都过世,你是独生子女,那就由你一人继承;如你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或者需注意中说过的其他情况,那房产份额另行计算!

继承登记手续办理流程:①在房地产交易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②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③房地产交易料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④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办理房子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①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

④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所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

⑤继承人身份证。

其他情况:

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房产继承,必须要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继承流程及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的全部内容,因为办理房屋继承及公证需要的材料比较复杂,大家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时,要提前了解继承流程。

希望能帮到你!

【3】、来自网友【未雨绸缪 180973058】的最佳回答:

朋友,你也够马大哈的啦!父亲去世 20 年了,房产证上还是他的名字。好在我国法律是民不告官不究。好在这中间没有人和你去争父亲的遗产。所以房子现在还得以保留,你还能安安稳稳的住在里面。如今你问, 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可以变更吗?要按继承法来说,20 年了,你己经失去了继承的权利,但是,由于没有任何人去和你相争,又千真万确的是,你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你能顺理成章的讲明白,房子 20 年来有没有过户的原因,并找出足够的问题证明人,在沒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我想房管局有关部门是会通情达理的,总不能因此将房子充公。

20 年来,都未引起争议,这说明你的家庭是和睦的,请将你家所有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召集起来统一口径,如换成谁的名字?千万不要节外生枝。这是按房子是你的父亲的私有财产说的。

如果本着“肉烂在锅里呢”的原则,将房子说成是你家的共有财产,虽写着父亲名子,但不是父亲私有财产,这就简单多了。将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通说成是房子的家庭共有人,啥毛病都没有,将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子随便换成谁的名字都行。只要到派出所出具一份含父亲名子的家庭成员证明就行了。(私下里你们仍然可以签定一份协议,确定房子归属)。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父亲去世二十年,房产证写他的名字,现在可以变更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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