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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为什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12 14:25:30 7次浏览

关于问题92 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为什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雪 130119436】的最佳回答:

1992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国营企业职工基本上都有视同缴费,那个时候的国企也是在 92 年开始改革,打破三铁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改制后的国营企业职工全部改成了全民制合同工!也是从 92 年 93 年开始实施了养老保险政策,是先从企业单位开始实施的,所以政策上规定 92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有视同缴费,如果你确定你是 92 年前参加工作的,首先你要先搞清楚你单位的本质,是国企?民企?事业单位?更早的时候还有个大集体,五七工都有视同缴费,最重要的是你要和单位人事部门核实一下你的档案,当然也有各地政策不太一样的现象,

【2】、来自网友【一蓑烟雨 103284895】的最佳回答:

既然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就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是在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退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

我们国家从 1986 年开始对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对这部分职工,从一入职就是劳动合同制,并开始缴费,就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当时的情况是,既有固定工,也有劳动合同制,双轨运行,固定工不缴费,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而劳动合同制职工,需要缴费,是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

从 1991 年开始,国家发布了,企业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制度,对原有的固定工,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1992 年全国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从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就实行缴费制度,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的终止,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后,就与原来的劳动合同制彻底并轨,也全部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说,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以是不是劳动合同制为准。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参加工作的,就有视同缴费年限,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参加工作的,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以 1992 年为界线来判定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而是以职工身份来确定,

有的地区实行劳动合同制较晚,到 1995 年才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原来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也就计算到 1995 年,比如铁路职工从 1993 年开始实施劳动合同制,视同缴费年限,也就计算到 1993 年,而在 1986 年参加工作的,实行了劳动合同制,自然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缴费当初并未建立个人账户,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并未受到损失。比如铁路职工,从 1998 年才建立个人账户,那么从 1993 年到 1998 年实际缴费,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而 1986 年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 1986 年到 1998 年实际缴费年限,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也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这样计算,是比较合理的,

但需要指出的是,很多企业从 1986 年实行劳动合同制,但并未给缴费,属于应缴未缴,那么欠缴的工作年限,是不计算缴费年限的,当然也不能计算养老金。也不能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3】、来自网友【时间不撒谎】的最佳回答:

1986 年我国在国营企业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用工,也就是当时聘用制干部和工人。但这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用工还是从大中专毕业生或复转军人中分配,这部分属于正式职工。每个单位还有一部分(很少)劳动部门核准的计划内临时用工。所以,当时用工形式有三种,一是正式工,二是合同职工,三是计划内临时工,这些都是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

当时交纳的养老金叫劳保费,按单位工资总额的 18%计提,单位 15%,个人 3%,由财务部门统一计提,列入工资附加费科目,存入工会大帐。这 18%费用包括了医疗费、福利费、退休金等所有用在职工身上的费用。计划内临时工发放正式员工的一半工资和福利费等,转正后临时工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至于 86 年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与当时正式职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开始实行自己缴纳一部分养老金保险的政策,所以,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现象,因为你参加工作第一个月起就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了。

到了 1992 年,全国开始试点全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制度,最晚的是 1995 年实行,劳动部门批准的第一批合同制职工比全员提前 6 年个人缴纳了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只适用于 1992 年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正式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当年临时工转正后,经劳动部门批准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也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4】、来自网友【退休笔记】的最佳回答: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1992 年之前就已经参加了工作,属于合同制的员工。那么为什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没有办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我们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情况下,是要从事在当时被称之为国有企业单位的,这样的一个单位当中。如果说你确实没有从事国营企业单位。属于集体企业单位,那么很难去认定,视同工龄,这部分人的确是存在的。很有可能你就是属于这类人群当中的其中之一。

还有就是认定视同工龄,我们是要根据一定的材料来认定的。这个材料主要指的是你个人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材料,因为只有通过这些材料才能够确定你 1992 年之前的工龄。比如说你进入这家企业单位的招工表,那么这个招工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材料,而且是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同时还要具备在 1992 年之前,每一年的工资变动表等相应的信息,因为只有通过这些信息才能够去认定你的视同工龄。

并不是说你拥有 1992 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就一定可以认定视同工龄,那么我们如果从事的是国有企业单位,并且也是正规招工进去的,而且每一年也给你建立了相应的工资变动表。这样的话才能够正常认定视同工龄,所以说缺一不可,你既没有进入到国营企业,也没有建立人事档案,更没有任何的工资变动表,当然就无法去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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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自网友【随心言愿】的最佳回答:

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即签有期限合同招聘入职的员工、不属在编正式入册的固定正式工)从八六年十月就开始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了,(也就是后来 92 年 10 月开始对、国营、县属大集体企业推行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有,当年实行合同制招聘前、国营事业单位还存在一种在编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他们一但符合政策(如购买了农转非户口、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被转正为正式在册的正式工的员工他们在八六年十月前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是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92 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为什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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