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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2 14:11:56 4次浏览

关于问题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牌神七】的最佳回答:

昨天我刚发了一篇关于酒后行为能力认定问题的文章,喝酒不能作为无行为能力的认定依据,比如酒后杀人、酒驾、酒后打架斗殴等等,本案中女方中途发现不是丈夫,却依然完成了整个行为过程,只是说因为酒后的原因才配合造成了,这就是女人自己的问题了,难道你酒后杀人了也会这么解释就能减轻罪责吗?所以我觉得这就是女人自己的默许,属于通奸行为,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强奸。再说事后一直没有报警行为,也没有向自己丈夫举报说明情况,更印证了她的默许,所以不论怎样说她都默许了性行为的发生,就是通奸行为。现在只能理解为丈夫知道真相后,女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才反咬说成是强奸的,如果这也要按强奸论处的话,这世上对男人来说就没有通奸一说了,只要女人不高兴了,你就成强奸了。这就是法律存在的认定漏洞和错误,必须加以补救修订。同理,小偷可以承认偷盗的事实,也可以告那个女的酒后乱性强奸了自己,这又该怎么认定呢?认定不能有性别之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绝不能把通奸行为因为是酒后和女方,凭感觉就认定为强奸,造成冤假错案。欢迎关注点评,谢谢。

【2】、来自网友【坐看云起于此时】的最佳回答:

1、这个问题荒唐,这个问题说的这个事荒诞,这个误把小偷当丈夫的女子荒芜,这个把小偷当丈夫的还发生了关系的事情,是在荒芜的土地上发生的荒唐情、荒诞事,这个女子完全就是荒废掉了;

2、试想想,女子如果不是被灌了迷魂药、安眠药、春药什么的,至于连抱着自己睡觉还有剧烈运动的男子是不是自己的丈夫都不知道?丈夫的相貌、体型、声音、气味完全跟这小偷一模一样?可能吗?

3、还有,都说做贼心虚、做坏事的人都是魂不守舍、胆战心惊的,这个小偷的胆子能有这么肥,不但进屋偷盗了,还闯进女主人的卧室、钻进女子的被窝里面了,两个人还做了云雨之事了,天下有这样狂妄的小偷?这女人不是傻子、就是呆子、或者就是个活死人了;

4、如此,在否定一切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可能性之后,结论只有一个,这个小偷年轻强壮、相貌堂堂、胆大心细、而且生性风流,堪比潘安、宋玉、西门庆、武二郎了;而这个女子定是个闺怨骚妇、浪荡之女,是不是小偷,是不是自己的老公,都不管不顾了,见色起心了,孤男寡女、一拍即合了,只能这么解释的;

5、话说回来,如果这个女的是被迫的,是无意中以为是自己的丈夫,黑暗中让小偷上床的,发现不是自己老公后,已经来不及了,反抗的话,就要受皮肉之苦甚至被灭口的,这样才半推半就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后悔还来得及的,可以告小偷的,小偷就有入室盗窃、抢劫强奸嫌疑罪了,甚至可以数罪并罚的。

【3】、来自网友【一鸣看社会】的最佳回答:

这种情况听起来虽然荒唐,但在现实生活中,真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下面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案件回顾:

2015 年,结婚已经七年的王某和李某因为要孩子和不要孩子这个问题又一次发生争吵,邻居们都来劝说,但两人脾气都很火爆,最后谁也没让谁,丈夫王某一生气离家出走了。

因为他们居住的小区在一个城中村,地形比较复杂,附近经常出现盗窃现象,正在气头上的王某临走前放下狠话,“这婚离定了”。

妻子李某也是摔东西,赶走了王某,就这样,王某穿件外套就走了。

邻居们都走后,气头上的李某拿出冰箱里的啤酒,竟一口气喝了三瓶,不胜酒力的李某不一会就感觉脑袋开始晕。

妻子李某有一个习惯,那就是睡觉习惯裸睡,丈夫曾多次劝说妻子注意影响,但李某觉得这样睡觉舒服,而且对身体也有好处,它们时常也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争吵。

感觉头晕的李某像往常一样,脱了衣服开始准备睡觉,而不巧的是,丈夫王某在出门时,竟没有把门锁好,而是半掩开着的。

到了深夜 1 点的时候,一个健硕的黑影突然窜入李某的家里,这个黑影就是小偷宋某,因为常年好吃懒做,一直没有工作,经常以偷窃为生。

宋某一步一挪地在家里开始翻值钱的东西,本以为能偷个几百块钱来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没想到翻了几分钟,只翻到几十元零钱,就当宋某准备出门离开时。

他突然看见躺在床上的李某,据宋某交代,他最开始只是想偷一些钱财来应急,碰到李某裸睡是个意外。

但一时起色心的宋某没有就此离开,而是选择了和李某发生关系。

令宋某很惊讶的是,这个李某竟没有反抗,中间虽然有些推脱,可将就了几下后,就顺从了,这让宋某也放下了戒备心。

而据李某讲述,当时她喝得有些多,以为门是锁的,可能是丈夫觉得对自己发火确实不对,所以半夜回来想通过亲热来缓解夫妻之间的关系,最终也就没有拒绝。

可就在第二天,妻子李某大清早起来,发现丈夫并没有在身边,她以为丈夫去上班了,于是也没放在心上。

当天晚上,李某觉得丈夫也不生气了,于是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丈夫回来,可等到晚上 8 点,丈夫还是没有回来。

妻子李某很生气,给丈夫王某打电话质问怎么回事,丈夫根本不知道昨天发生的事情,在他看来,他们现在还在气头上,说话也是没有好语气,最终两人又在电话里发生了争吵。

就在当晚,妻子李某还是像往常一样脱衣服睡觉,就在半夜 11 点多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又躺在李某的身旁,李某今天没有喝酒,她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习惯。

于是她使劲掐了一下小偷宋某,宋某条件反射,啊的一声,李某一下子打开灯,看见眼前这个猥琐的男人,她害怕得不知所措。

宋某知道自己的犯罪已经不能实施,而且李某也看到了他的样子,于是宋某就决定给李某一点颜色看看,宋某拳打脚踢的开始对李某。

李某害怕地冲到了厨房,随意抽出一个小刀,在撕扯过程中,竟无意间伤到了小偷宋某,宋某疼得嗷嗷乱叫。

李某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丈夫得知后,也是第一时间回到家。

至此,强奸犯和偷盗犯宋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那么小偷宋某是否构成了犯罪呢?

答案一定是构成了犯罪,最开始,宋某的企图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也就是偷李某的钱财,如果当时宋某拿着钱走了,那么他就会构成盗窃罪,如果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一般就是拘役,管制,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如果价值超过 1 万元,一般就是两年到三年,看情节严重在进行量刑。

这是小偷宋某所犯的第一个罪,但他还有第二个罪,那就是强奸罪。

从事情经过可以看出,刚开始妻子李某确实没有反抗,反而还配合,但前提是李某以为宋某是自己的丈夫,所以才没反抗,这个属于不知反抗的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失去了被害人反抗的前提,依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 236 条,一般情况下的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得知自己罪行败露后,小偷宋某企图还要杀人灭口,这个罪行属于意图杀人,相比强奸和偷盗要严重的多,虽然最后没有得逞,但宋某在动手时,是有这个动机的,这个意图杀人的量刑最起码是十年以上,直至死刑,所以小偷宋某属于三罪并罚,相信最后一定会受到相应的严惩的。

【4】、来自网友【淮北日月升】的最佳回答: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第一个问题:盗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小偷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无论数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个问题: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与女子发生关系,显然已经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个问题:数罪并罚的问题。

本案小偷既属于入户盗窃(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构成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假如小偷盗窃罪应当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强奸罪应当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那么他最终的量刑,应当在两个量刑当中较重的那一个之上(四年六个月以上),两个刑期之和(就是三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八年)之下,也就是四年六个月之上、八年之下,考虑案情的其他情节予以量刑,例如可以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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