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女儿去世,女婿再婚,他不愿意再赡养我,我能不能去法院告他?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我心依旧 168】的最佳回答:
女儿去世,女婿再婚,此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没有规定女婿的养老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女方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从法律上说,女婿没有法定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只有子女才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规定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针对此问题的具体案例,其女儿己去世,如其另有其他儿女,其他儿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没有其他儿女,不能从法律上要求女婿履行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
但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前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其前妻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如果妻子去世后,女婿对前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前岳父母的遗产。
相信,综合法律与情理,女婿应当给予前岳父母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他们安度晚年。
【2】、来自网友【牵住夕阳的手】的最佳回答:
女儿去世,女婿再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女婿不愿意赡养你,也不违法,你凭啥去法院告他?
从法律角度说,即使你的女儿健在,女婿都没有义务赡养你。何况你女儿去世了,女婿更没有义务赡养你了。如果你当初对女婿够好,或者女婿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也许女婿再婚之后,还会跟新婚妻子一起赡养你。
有个老乡,夫妻俩是一个独生女,所以女儿成人后招了一个上门女婿。可是一年后,女儿闹离婚,女婿无奈只能离婚。离婚手续办完,女婿还没有回到原生家庭,老人的女儿就离家出走了。当时家里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女婿只能留下来边照顾孩子和老人,边寻找前妻,可是直到两位老人都去世了,也没有找到前妻。老岳母去世后,家里连安葬的钱都没有,还是好心邻居们给凑的钱来安葬老人的。
女儿去世,想让女婿养老,那是要女婿自愿,不能强求,即使想跟女婿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赢。不打官司,女婿也许还会看看你们,打了官司,女婿可能永远都不想见你们了。
有个远房亲戚,自己没有孩子,抱养了一个女儿。以后给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夫妻俩对女婿像儿子一样对待,所以不知情的人绝对不会认为夫妻俩没有儿子。
女儿生了一儿一女,老夫妻俩算是有了第三代人了,可是女儿却在很早就得病去世了。两个孩子还小,夫妻俩商量让女婿再娶,女婿不答应,跟夫妻俩一起抚养两个孩子。
女婿一个人陪伴着两个儿女和两位老人。以后两个孩子都很有出息。女婿在照顾两位老人都百年之后,跟着儿子去城里生活,后来在城里认识了一位退休工人,两人结婚了,两个孩子都支持,而且都跟阿姨相处得很好。
所以,做人善良点。既然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不远赡养你们,就不要为难女婿。你们夫妻俩一起的时候,彼此照顾,最后剩下一个人的时候,申请国家的五保,政府会帮助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