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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犯罪后聘请律师,要不要把所有的实情告诉律师?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1 03:55:02 4次浏览

关于问题一个人犯罪后聘请律师,要不要把所有的实情告诉律师?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正义凛然松鼠 ze】的最佳回答:

要,只有这样才能帮到你

【2】、来自网友【文化创作】的最佳回答:

一、明确请律师的目的。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犯罪人请了律师,这个律师就得为犯罪人,提供法律服务。如:了解犯罪事情的详细经过、查找尽可能多的目击证人证物、寻查相关的最适合的法律条款……从而帮助犯罪人达到:维护诉讼权利和其合法利益。

二、犯罪人要做的。明确了请律师的目的,作为犯罪人的自己,该当怎样去做,也就很明白了。这无疑是:向律师详细,叙述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提供与事件相关物件和目击证人……从而说出自己的看法,并要求律师,帮助自己达到想要的结果。

一个案件,最后结果会怎样,有诸多的原因。但是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是最主要的。因此犯罪人,必须把与案件,相关的一切情况,毫无保留地,告诉律师。

【3】、来自网友【陈武鹏律师】的最佳回答:

犯罪嫌疑人既然已经聘请律师,那么为了让律师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将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事实都如实相告吧。当然,与案情无关的就不要告诉律师了,作为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也不希望你告诉他。首先,

你只有将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事实都告诉律师,律师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些重要事实包括你有没有犯罪、犯罪过程是怎样的、可能留下哪些证据、有没有同案犯等。简单说来,就是你要从头到尾把事情经过说出来。

根据你提供的所有事实和阅卷掌握的诸多细节,律师才能审慎判断,从而得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当然,律师应当向你解释各个方案的优劣之处,并且只是建议你选择哪个方案,最终还是由你自己确定使用哪个方案。是你请的辩护律师,当然要尊重你的个人意愿。

如果你不告诉律师所有事实,那么律师就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比如公诉机关已经掌握了你的犯罪证据,唯一选择本来是罪轻辩护,但你却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无罪,于是律师就听你的做无罪辩护,结果在法庭上律师就会被打得措手不及,非但不能让你无罪,反而还会让你重判。

当然,你也无需担心律师会告发你的“犯罪事实”,因为

律师对从当事人那里获悉的有关事实,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即使他知道你就是本案的犯罪分子且警方尚未掌握的各种证据,他也不能透露出去。

这是一名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更是整个律师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

只不过,你如实告知的事实仅限于本案情况,与本案无关的就不要透露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律师得知了当事人正在或者将要进行危害他人、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就要如实上报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我想起上大学时我们的法律职业道德老师曾经说过:“律师应当克制自己的好奇心,不要随便询问与案情无关的事实,否则便会陷入职业道德与打击犯罪的两难境地。”

【4】、来自网友【爱咩咩的老羊】的最佳回答:

看了这个话题,又看了几位律师朋友的回答,爱咩咩的老羊忍不住也要插上几句嘴。

老羊当了近三十年的检察官,出庭担任公诉人至少也有几十次了。因此,经常与律师打交道。老羊认识了不少的律师,有两个战友就是律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律师朋友。我想从一个检察官的角度来讲这个话题。不一定比律师朋友讲得透彻,但是也许可以为你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说不定也能对你有所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达到无罪或者罪轻的效果。既然请了律师,如果不把本案的所有实情告诉律师,律师就无法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当然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像打仗一样,敌情、我情不明,这仗就没法打。律师对事实一无所知、或者只是了解点皮毛,到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很可能是隔靴搔痒,不着边际。

我过去当公诉人时,在法庭上就碰到过这样的律师,他所发表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依据,禁不起推敲。不知道是律师不认真准备预案,还是事先就不熟悉案情,还是被告人误导了律师。

从司法实践中来看,案情简单明了的,被告人与律师会面时,会竹筒倒豆子,全盘托出实情;案情复杂的、或者被告人有些城府的、被告人因为各种原因有诸多顾忌的,确实不愿意把全部实情告诉律师。

也有一些被告人不讲实话是不信任律师。实际上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律师负有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的义务。律师的职业道德也决定了他不能出卖当事人的秘密。律师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仅不会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也不会在业内受到尊重,就连公诉人、法官也会鄙视他。

个别被告人没有把全部实情告诉律师,恐怕也不是有意的。人都有选择性失忆的问题。人的回忆是很不可靠的。人的回忆往往会有意无意的忽略掉对自己不利的细节。

我看到有些网友的评论,说律师会与公诉人、警察串通起来,糊弄当事人,据我所知,这种情况很少出现。除了这个律师自己想砸自己的饭碗。

我和我的战友律师就曾经在一个法庭上对过阵。我在法庭上慷慨激昂,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他在法庭上条陈缕析,冷静应对,充分阐述当事人罪轻、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当时被告人认罪)。大家都是职责所在,互相都能理解。

有没有不敬业的律师呢?就像警官、检察官、法官也有不敬业的人一样,肯定也会有的。我就见过。有的律师开庭前连案卷也不查阅,庭前也不做准备,发表辩护意见就是几句套话。当事人当然不一定清楚。可我们经常与他打交道,他的老套子早就耳熟能详了。

有不敬业的律师,但是很少有泄露当事人秘密的律师。

律师知悉了当事人已往的犯罪而不举报,是否构成包庇罪呢?律师确实有豁免权。这点有许多网友不相信。律师没有义务举报或揭露当事人既往的犯罪事实。如果非要律师履行这个义务,那就无异于取消了律师这个职业。

法律明文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与本案无关的事情,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犯罪,还是不要告诉律师吧,律师也不会感兴趣的。因为,律师知道了,会置自己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告诉律师,还不如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还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5】、来自网友【闻发】的最佳回答:

谢谢邀请。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直到一审开庭前,都可以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与出庭辩护。

至于是否应该把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告诉律师?那要看他对犯罪事实的认识程度深浅。但在开庭之前,犯罪嫌疑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公诉书之后,就应该立即将指控他/她犯罪事实的真象原原本本告诉律师,对指控提出异议的部分,要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让律师紧急调查取证。这样的话,律师会按照自己的思路,去紧急调查取证,人证,物证,都十分重要。以便于律师为他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从轻或减轻提供法律帮助。

也为人民法院的正确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

总之,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辩护,还是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向司法部门指派律师,为其出庭辩护。指定辩护,律师不得推迟或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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