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一场战争下来,报伤亡数字的时候,总说失踪多少,怎么就失踪了呢?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度度狼 gg】的最佳回答:
1951 年 8 月 15 日,志愿军司令部作战处根据各作战单位的报告,准确汇总了入朝十个月以来的人员损失情况:牺牲 115786 人、负伤 221624 人、“失踪和被俘 29095 人”,合计减员数字为 366145 人。一定要注意,期间是把失踪和被俘归为一类的,因为这两类情况有一个共同点:战后没有归队!
换句话说,每一次战役或者战斗结束以后,部队肯定会清点各单位实有人数,去除送往后方和医院的伤员,其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到部队的,并且也没有确认牺牲的人员,暂时都会归入“失踪”一项。
但其中可能存在若干种情况:包括牺牲后没有发现尸体的、被敌人俘虏的、战斗中掉队的、故意脱队的、因伤或意外无法归队等等,因此失踪的原因也是比较复杂的,先解释下这几种情况。
第一种 干部战士在战场牺牲后,然而没有发现尸体的情况总是有的,比如战友们未曾亲眼看见、尸体被埋被压、甚至最惨的情况还有被炮弹炸得尸骨无存的。尤其是在我军不得不撤退的战场环境下,由于来不及清理战场和掩埋烈士遗体,此类情况比较常见。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第四次和第五次战役都打过了“三八线”,志愿军前出的距离较远,又远离了北部山区地形,作战困难较大。结果在敌人的疯狂反击下,两次实施了总退却,有些烈士的遗体因此留在了“三八线”以南,截止到 2022 年 9 月,共有九批志愿军烈士遗体从南韩被迎接回国,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种 当然是为敌所俘,但是在战斗和战役告一段落后,我方很难确定究竟有多少官兵被俘,这事又不可能去跟敌人核对,只能暂时也计入“失踪”的行列。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直到 1953 年停战协议签订以后,双方互相遣返战俘,关于被俘人员的情况和数量,才能有基本准确的数字。
第三种 其实可以称为“临时性失踪”,也就是某次战役战斗结束后,个别干部战士因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归队,比如陷于敌后蛰伏起来,比如负伤隐蔽在山林,或者在行军中掉队与大部队失散等等。
既然战后点名时不在,那也只能先计入失踪名单,当然,其中的部分人员,在一段时间以后是能够归队的,于是再从失踪名单中移出。
第四种 在战争年代俗称“开小差”,也就是因为胆小怕死,在战斗期间逃离部队,是比较可耻的行为。不过考虑到那一场战争环境的特殊性,开小差的结局一般都不会太好,要么最终被部队发现送上军事法庭,要么就得投敌了,后者自然是更为可耻。
客观来说,在解放战争刚刚胜利时,各部队中“解放战士”的成分还是不少的,其中尤以三野的比例最大。这些俘虏兵虽然经过了一定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但不是个个脱胎换骨,内心深处仍然有反动思想的并不鲜见,一旦我军形势不利或者有其他合适时机,开小差甚至投敌的分子,也是有的。
至停战协议签署时,志愿军被俘人员约为 21400 余人,这其中“解放战士”占比很大,因为这些人在战场上容易动摇,缺乏视死如归的精神。
而在交换战俘的过程中,美蒋方又不顾停战协议之规定,悍然无耻地提出了“自愿遣返”的方案,其实就是企图全部弄到海峡对面去,因此在蒋系特务的威逼利诱下(期间杀害了不少坚持回国的),最终仅有 6000 余战俘回国,这也反证了当时的实际情况。
但是在战争整体上结束之前,上述所有情况都是无法进行准确统计的,基本都可以描述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无法确认下落的情况下,那就只能先列为“失踪”。
换句话说,战场失踪其实是分为多种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是临时性失踪,比如掉队和失散的战士,短时间内有可能顺利归队了。有的是阶段性失踪,比如被俘以后最终得到确认的,比如战后终于发现遗体的等等。
那么一旦有了下落,这些失踪人员就会重新计入到牺牲、被俘的名单,也就不算真正的失踪了。有的则确实是永久性失踪,其实多半就是无法找寻到遗体的指战员了。
截至 1953 年停战协议签署战火熄灭时,“志司”作战和卫生部门经过认真统计,上报的战场失踪数字为 25621 人,但是到了上个世纪 90 年代,在抗美援朝纪念馆中公布的失踪人员数字,则修改为 10843 人,也就是说,最初统计数字中的一半以上,都是临时性失踪和阶段性失踪。
如果隔段时间以后归队、如果确认被俘、如果最后找到遗体,那么这些指战员的名字,都将从失踪名单中移出,所以失踪人员数字才会越来越少。真正尸骨无存、并且没有任何目击者和战史记录的烈士,总归数量不会太多,这才是真正的“失踪数字”。
这也引申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战役战斗中出现的“失踪人员情况”,跟战争结束以后公布的“失踪人员数量”,其实是两种类型的数据,并且适用于全部战争。原因很简单,在战争期间出现的失踪情况,有相当一部分其实是临时性失踪和阶段性失踪。
其实我军历史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毕竟战争年代各种意外都会发生,比如在长征路上,掉队的、开小差的、留下来的伤员后来找不到的、不能确认如何牺牲的,到达陕北后都会列入失踪名单,但是若干年甚至建国之后,其中的部分同志还是有了下落的,有的还是“死而复生”。
万里长征那是极其艰苦的,即便没有负伤或者牺牲,能够坚持到底也非易事,所以我们说“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其实长征还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出现失踪人员是不可避免的情况,这方面的历史故事不少。
志愿军在后来的各大军区部队轮战期间,兵力峰值一度达到了 134 万人,累计参战人员更是多达 240 万人,如按纪念馆公布之失踪 10843 人计算,失踪人员比例约为 0.45%,也就是 1000 人中可能出现 4 到 5 人的失踪情况,在大兵团作战的战场上,占比其实很小。
关于战争年代失踪人员的政策和待遇问题,这里摘抄一下 1979 年自卫反击战结束后,总政治部、民政部《关于处理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失踪军人的家属待遇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条明文规定:
“凡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失踪的军人,鉴于作战结束时间已久,中越双方遣俘工作已结束,至今没有获得其确切消息的,均按牺牲军人处理,并按现行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以后如发现有的人未牺牲时,再予更正,已发的的抚恤金不再追回”。
简单点说,就是在换俘工作结束以后,仍然不能确定下落的“失踪人员”,均按战场牺牲处理,应该予以发放抚恤金,家属也应享受“烈属”的待遇,因为这些战士们,大概率是战死了。
实际上,笔者身边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个同学的长辈,就是在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后,一去不复返了,而且部队上也没有明确的牺牲证明,只能列入失踪人员名单。不过当地政府还是得优抚的,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可以推断出,肯定是牺牲在战场某个角落了。
这几年来,我国先后迎回了 913 具志愿军烈士遗骸,“接英雄回家”的情况,相信未来还会有的,因此失踪人员的数字会越来越少。但是一定也会有永远不能发现遗体的,有道是“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谨此,向长眠在那里的烈士们致敬!
每一批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回国时,军方都给予了极高的礼遇,场面肃穆而庄严,确实也必须如此,因为这些为国而战的先烈们,是军魂所在,也必将永远载入共和国的史册!
【2】、来自网友【萨沙】的最佳回答: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战争失踪,主要是以下几种:
第一,战死但没有找到尸体。
这没什么稀奇。
美军在朝鲜失踪了 8177 人,这个数字可不少!
在越南战争中,美军也失踪了 2500 人。
战争之后,美军在朝鲜和越南的配合下,逐步找到这些失踪士兵的尸体。
这些失踪美军士兵,基本都是战死了,由于是遭遇战或者伏击战,美军无法及时收敛尸体。
北越军队在收殓己方尸体的时候,顺便挖个大坑将美军士兵都埋了。
有的则是当地村民,唯恐尸体腐烂污染环境,有的则是唯恐美军来报复,也尽快将尸体埋葬。
有的则是干脆无法识别尸体,比如一枚炮弹炸死了好几个,有的尸体都被炸烂、炸碎。找不到成形的尸体,往往士兵被当作失踪。
再比如死于燃烧弹的士兵,基本都成为焦尸了,根本不成人形,哪里还能看得出生前是谁。
如果军队在国外作战,失踪的大部分人就是这类,也就是死了以后没有找到尸体罢了。
第二,开小差逃亡。
韩国国防部战史编纂委员会出版的 11 卷本的《韩国战争史》,宣布其军事人员(包括正规军、警察和非正规军),在朝鲜战争中死亡 227800 人,受伤 717100 人,失踪 43500 人,合计损失 988400 人。
南韩军队有 4 万多人失踪。
有意思的是,朝鲜战争刚刚结束,南韩曾公布有数十万军人失踪。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
主要就是开小差。
在朝鲜战争初期,南韩军队一溃千里,被迫采用强制兵役制度,也就是强迫每家必须出一个男人当兵,不管年龄如何,身体如何。同时南韩军队还经常抓壮丁,就地补充部队兵力缺口。也就是《太极旗飘扬》里面,直接派部队将火车站包围,然后将所有适龄男人抓走。
在强悍的朝鲜人民军以及志愿军的攻击下,南韩军队基本都是一触即溃,死伤惨重。
而很多南韩士兵都是被强迫当兵的,一旦部队被打散,他们多丢下武器,脱掉军装逃回家去了。
所以当年才说有几十万士兵失踪,其实他们没死,是开小差了。
战后多年经过户籍统计,将开小差的士兵去掉,实际上只有 4 万多人失踪,这些应该也是死了以后没找到尸体的。
第三,各种非正常死亡后被隐藏尸体的。
战场很多时候有屠杀,对敌人士兵尤其是被俘士兵的屠杀。
比如《兄弟连》中,暗示后来的斯皮尔斯中尉枪杀了德军战俘。除了斯皮尔斯中尉厌恶德军以外,当时这些伞兵自身难保,无法携带战俘行军,干脆杀掉。
这些被屠杀的德军士兵,通常会被隐藏起来,也就是草草埋葬起来,不让人发现,自然是失踪了。
还有就是一些死于战俘营的战俘。当年战俘死亡率很高,一是受伤难以得到好的治疗,二是战俘营传染病流行。
一些国家唯恐战俘死亡数量太多,国际舆论不好看,干脆就将尸体偷偷掩埋,隐瞒了这部分战俘的情况。
在外人看来,这些士兵就是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