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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5-13 23:36:00 7次浏览

关于问题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稚始栀终】的最佳回答:

公司的老板是法盲,又或者是狗眼看人低,觉得打工的就可以随便欺负。

至于公司的人事,能力不足,就是个跑腿的,虽然有点觉悟,也觉得这样做不对,但是,但是也处理不了这个事情,或者为了迎合老板,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只能拿员工开导,美其名曰,听老板话就好了。

至于员工,能不能在公司继续做下去,自己说了不算,完全取决于别人,除非你在公司和老板,同事都混的很好。

作为员工,保护自己是天经地义的

你可以不看好我,但是不能伤害我,对伤害自己的人,要用自己的实力让他们看到,你是不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的。

这样的情况,先讲感情,再讲理,最后讲法律

试用期最后一天,怎么说也有一个月了吧。和同事的关系也有了一定的基础。

和人事说,咱们好说也在一起共事了一段时间,今天我们是同事,以后我们仍然可能是同事,或许,未来我还可能是你的上级,你让我走可以,大家同事一场,好聚好散,我舒服你也舒服。否则大家都别想舒服。

接下来讲理。

工资待遇还有赔偿金,该怎么付就怎么付,我也不纠缠你。但是丑化说在前,不支付,我明天继续上班。

最后讲法律

反正你在岗一天,他就得发一天工资,你在岗一天,他就得烦恼一天。你不用法律方式来处理,我就用法律方式来处理你。

很多人说,在这个时候,公司里面人云亦云,你还怎么待得下去呢?的确,是会很难受,但是,想想,他让你走你就走,工资可能都拿不到的情况,那么,一段时间在经济上就可能让自己捉襟见肘,难受的就是你一个人了。所以,现在的难受,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经济情况,也是为了争一口气。

【2】、来自网友【James91066】的最佳回答:

这种情况在民营企业里会有很多,更多的体现在花大价钱召开的人身上。

举个例子,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天突然接到一家食品公司的电话,说是看到了他的简历,很符合他们公司的一个岗位,让他过去面试,他很不可思议,因为他之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食品行业,甚至都没有干过连锁。

我的那位朋友正好准备跳槽,于是就稀里糊涂的过去了,甚至不知道自己面的是什么岗位。

面试很快就结束了,一轮 HR,一轮是营销总裁,面的岗位是营销总裁的助理。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关键是,这个营销总裁明明有一个助理,而且工资不到 7000,但是他们给我这个朋友反而开了高工资,27000 一个月。

这个工资让我朋友觉得天上掉馅饼了,于是就辞职过去了。

结果过去之后,营销总裁直接让他写一个新品牌的上市计划书,并且让他不用参与其他任何品牌的事情,以营销总裁助理的身份来开发新品类。

这哥们虽然没干过食品,但之前负责过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于是就埋头苦干,中间甚至熬了几个通宵,半个月后计划书做出来了,结果被退了回来,理由很简单,没有具体实施的细节,什么细节呢?

比如,开第一家店,这个店从找店铺到租下店铺,如何装修,如何上样,上样怎么摆放,价格签怎么打印,注意事项有哪些,等等。

于是他才知道,人家要的计划书是要细到手把手的教你一步一步怎么去做。

于是他就开始进行修改,快 2 个月过去了,他的方案终于完成了,word 文档超过 100 页,字数十多万,有做了 1000 多页的 PPT,当我知道的时候,我除了惊讶就没有其他的了,据他所说,他中间跟营销总裁自己其他部门负责人对过很多轮,这是最终稿,很多负责人都表示????没有问题了。

那天周五下班前,他跟营销总裁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做了 10 分钟左右的上市回报后,营销总裁就告诉他下周一要跟董事会做投资汇报,他很开心,周末在家里好好准备了两天。

结果周一到了公司之后,除了早上刚来的时候见到营销总裁,之后一直到下午 4 点左右才见到营销总裁。

营销总裁回来之后,就把他叫道了办公室,问他最近怎么样?他说还可以,说了一些自己的感受等,结果这个营销总裁就说了,跟他合作很累,因为他不懂连锁,有很多东西都要教他,他很诧异,就问他什么意思?对方告诉他,说这次就不合作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合作,然后就让他去办离职。

我去,这是什么操作啊,于是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问题了,马德,这是碰到骗方案的了啊,但是他还是试用期,公司有权认定他不符合要求而开除他,而且不用承担赔偿。

后来他在办离职的时候才发现,第二天将是他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3 个月后,有一天下班,他没有坐地铁,走路去一个地方,结果看到一个熟悉的品牌,进入一看,结果满腔愤怒,这家店就是他搞得那一套,除了开店的地方不同外,其他完全一样,见鬼了吧。

后来我们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那个时候他真的有股冲动,想上去把店给砸了。

后来,这个品牌在上海开了 5 家直营以外,现在已经开放了加盟连锁。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现在的确有很多民营企业打着高薪招聘的借口,花上 2 到 3 个月的工资去骗取对他有用的东西,然后到了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把你一脚踢开。

如此不要脸的做法让人非常恼火。

所以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砸到你的头上,如果遇到跨行的公司 HR 直接找到了你,并且主动开高薪让你过去,那么其中肯定有猫腻,不是骗方案就是骗思路和经验,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想想清楚,不要轻易上当。

谢邀。

【3】、来自网友【Sir 聊 HR】的最佳回答:

你好,我也是做人事工作的,关于这个事请,

我觉得公司辞退员工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原因很简单,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公司人事才告知员工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才决定对试用期员工做辞退处理。

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公司是故意在使用廉价劳动力。

如果你公司真觉得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行,无法胜任工作,那按道理应该早点对员工做辞退处理,不可能等到员工即将转正的时候予以辞退,

这违反常理

尤其是那些试用期比较长的公司,如三个月试用期或六个月试用期的公司,员工如果真的不胜任工作,头一个月甚至第一周试用就完全可以确定员工的能力到底行不行,

根本用不着等干满试用期的时候才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

所以,公司于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以工作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员工显然站不住脚,是没有道理的,

公司的目的是不纯的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原因很简单,人事仅仅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但缺乏明确的考核,公司是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资料的,所以这种辞退是不合法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里面明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是,这并不等于公司可以随时、随意的利用该法律条款欺凌试用期的员工,因为你公司要辞退人,就必须拿出白纸黑字铁板钉钉的证据出来才行,拿不出证据,仅仅凭借口说,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不合法,道理就在这里。

退一万步说,就算员工真的工作能力不行,无法胜任岗位,但是你公司方面没有收集员工能力不行的具体证据和表现,没有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确定,就仅仅让人事以员工工作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员工,

在流程和证据方面都是错的

,所以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还是不合法。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公司这种辞退员工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由于员工还处于试用期,时间很短,所以公司顶多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当然在现实中,很少有员工因为这种情况去劳动维权,所以基本上都是很委屈的离开。这样的公司如果经常这样做,那它的口碑非常差,而且这种公司往往都是一些小微私企,极度缺乏规范的管理,所以在这样的公司里面也没啥发展,员工早点离开也是一件好事,免得耽搁了自己。当员工被公司故意这样辞退的时候,就可以这样来想,起码心里会舒服点。

【4】、来自网友【红蓝推演】的最佳回答:

公司的这种做法,虽然与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对方相悖,但总算在试用期内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如果工资能按照约定的金额结清,对员工重新找工作来说,应该影响不大。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社保问题。正常情况下,试用合格转正的员工,在办理社保时,都会从入职的那个月开始缴纳。也就是说,试用期的员工也应该享受公司的社保待遇,只是工资比转正后低 20%左右。所以,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员工,不应该主动放飞梦想自己该得的权益。

另外,试用期员工也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你就应该主张从第二月开始获得双倍工资的权利。

试用期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因此,通常来说,只要员工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和遵章守纪,公司是不会故意不给你转正的。因为公司天生要用人,若你能顺利完成工作创造价值,要是再有发展潜力,公司当然会求之不得。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公司,在某些低门槛的岗位,通知不断的招聘试用新员工而节省用人成本的;或者是某些高精尖的岗位,通过一个月的高薪试用,来套取方案或解决某个问题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公司,离开也许是一种幸运,因为谁愿意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没有诚心正意的公司呢?

【5】、来自网友【心念一隅】的最佳回答:

很多人看到这种问题,就先入为主了:肯定是被公司坑拉!被压榨劳动力拉!被割韭菜了!其实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

我自己就是做 HR 的,之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通知其工作能力不行要辞退他,当然考核结果都是有的,流程也是正常规范的。那为什么等到他最后一天才通知他呢?

因为公司还想给他机会,还愿意等到期限的最后一天才宣布他被判”死刑”。

那个员工,是在产品部做数据的,就是拉拉数据,简单统算,给其他部门相关的数据支持,到点通报销售情况,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就是要细心,不能忘事,计算公式不懂就多问问或者上网查查。但她吧,爱拖拉,细心差点, 要点什么数据得三催四请才拿得到,偶尔数据出点小错,其他倒没什么大问题。

所以他领导想着”罪不至死”吧,刚毕业不久的小姑娘,还是多给点机会吧。在她试用期剩下 1,2 个星期那会,愈发严重,领导还专门找她谈过一次,她态度诚恳,说会改的,目前很需要一份工作需要一份收入。

谈完后好了几天,又开始”死灰复燃”了,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然后我们基本决定放弃她了,一边把招聘启事重新挂起来,一边让她继续做着(不然辞退了没人干活),等她最后一天试用期了,给她亮出了她的试用期考核表,通知她办理离职手续。

因为之前做这个工作的老员工还在公司,而且数据专员的工作比较简单,所以不存在要等新人来交接完工作才可以走的问题,于是果然辞退了她。

当然,我觉得公司最好还是不要这么操作,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员工本人,但总归不合情理。最好还是能提前 3 天以上通知比较好。

见过很多公司,利用新员工试用期人工成本低的特点,一波一波的”辞旧迎新”,就像题主说的,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他,又开始重新招,等他们试用到期又辞退又招,反反复复。不得不说,这样的

公司吃相真心太难看。

是毫无远见,鼠目寸光的小微企业行为,不值得我们去求职,当然,这个就要求我们提前做做功课了,多找资料多观察多探听。

总的来说,作为公司的话,尽量还是不要这么耽误员工了,也不要舍不得这点沉没成本,就像谈恋爱一样,不合适早点断,对彼此都好。作为员工的话,在入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进入这样的公司当小白鼠。

感谢阅读,公司资深 HR,不妨添加对我的关注,有什么职场问题方便随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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