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翰墨云海】的最佳回答:
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试,达到或超过了事业单位录取工作人员分数的;
二、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合格的;
三、填报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区县人社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
【2】、来自网友【帮兄聊社保】的最佳回答: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是否是属于事业编,这个不能只是看聘用合同,而是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即国务院令第 652 号规定的内容来作为衡量的标准,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事业单位进人的渠道。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入事业单位一般有这么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调动。调动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之间,或是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岗位轮换,或是交换的一种方式,主要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领导,或是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任命的人员、涉密岗位的人员等;第二种属于政策性安置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比如每年需要由地方安置的转业军人,尖端专业岗位所需要的人员等;第三是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一般都要通过同级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考,经过相关程序录用的人员。
第二,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除了原有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的工作人员、上级任命的人员和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以外,新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经过如下程序。一是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是考试、考察;五是体检;六是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是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如果经过了这七个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然后再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第三,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都要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年限最低为三年以上,其中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如果继续在事业单位工作满 10 年以上,距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与事业单位签订至办理退休时的合同,也就是长期聘用合同。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具有以下情节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是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二是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三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觉得自己不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与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如何判定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是采取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原有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采取内部竞聘上岗的方式,然后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采用的是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工作人员,不管是哪种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以后,都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那么在签订聘用合同以后,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呢?一是看签订的合同模板。编制内职工签订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内容里对于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条款说明,这样的聘用合同是有编制的聘用合同;二是按照公开招考程序进入事业单位,和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三是进入事业单位以后,人事部门或是单位负责人会明确告知你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四是如果和事业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聘用合同,那么就属于编制外人员;五是从社会保险的缴纳来看,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五险二金的,二金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特别是缴纳了职业年金的才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和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要根据进人的渠道,签订聘用合同的格式和条款、是否缴纳职业年金等来作出判断。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招录,由人社部门出具报到介绍信到事业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3】、来自网友【90 后人事工作者】的最佳回答:
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为你解答,主要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聘任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聘用制,这种聘用是编内聘用,是和编外的劳动合同制有着本质区别的。事业在编人员的聘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签约期限,试用期,工资标准、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款项。
这种聘用制,都是要经过人社局备案,编委会研究,并列入编内人员信息库的。
判断聘用制是否为在编人员,看招聘公告中有无列编说明。一般招聘公告中,都有明确说明。如果招聘人员未列编,那会明确讲清楚招聘人员类型(比如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等)。如未列出,则会引起较大的信息歧义,存在矛盾隐患。
我们还可以通过薪酬待遇,养老保险,来判断是否为编内人员。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绩效工资、年休假、五险二金、住房补贴、一次性奖金等诸多项目,编外人员(除备案制及部分人事代理人员外)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全的享受条款。即使发生了特别特殊的情况,地方粮票使得一些未列编人员也享受了和在编人员完全一样的待遇,那么我们也可以从晋升职务中看出端倪,编外人员的职务任用是无法经过组织部门认可的。
【4】、来自网友【瑛杰小猪】的最佳回答: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都是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其中绝大部分都是
事业编制在编人员
,唯一的特例是
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
。
首先,我纠正一个常见的误区,事业单位与编外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签订的都不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以劳务派遣工为例,与其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是事业单位,而是
劳务派遣公司
,签订的不是聘用合同,而是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工的本质属于企业职工,被派遣到事业单位工作,与事业单位没有直接联系。
至于合同工,虽然直接与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但签订的也是《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
劳动关系
,适用于《劳动法》。
目前,事业单位
只和正式工作人员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
人事关系
,而非劳动关系。
正式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
,退休待遇、医疗待遇等都比企业职工要好一截。
但是,事业单位
正式工作人员
和
在编人员
并不是划等号
的,正式工作人员的范围
大于
在编人员!
先讲一下在编人员的概念。
我国绝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实行
编制实名制
管理,人员编制数量由编办核定,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在
编办上编
,
录入系统备案
。
在编人员的事业编制是
编随人走
,可以在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进行调动,事业编制会一直跟着你,直到办理退休手续。
再讲一下正式工作人员的概念。
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都属于正式工作人员,都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其中,有一个群体叫做
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
,他们
并没有事业编制
。
报备员额制也叫
备案制
,是最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生的管理模式,目前主要在
公办学校和公办医院
进行推广,为的是给予这些单位更高的用人自主权,更好地激励教师、医护人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也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在编人员一样,也要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招考,也要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也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职称晋升路线。
唯一不同的是,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
占编不入编
,事业编制属于单位、属于岗位,他们会占用相应的编制、相应的岗位,但是,
自身并没有事业编制
。
因此,他们
无需在编办入编
,只要在人社局备案即可。
而且,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是
编随岗走
,他们只能占用所在单位的事业编制,离开了工作单位,其它事业单位就不承认你的身份。换言之,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
不能在事业单位之间进行调动
。
最后补充一点,事业编制在编人员也不是都要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后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照公务员的模式进行管理。
欢迎关注,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5】、来自网友【玖淼】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准确答案。你这个问题应该是属于新聘用人员,我就按照新聘用人员给你解释:
在我们确认之前先来看看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程序到底是什么?之前有个问题我介绍过,这里我再说一遍:
- 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招聘岗位出具干部(工人)介绍信,将新聘用人员分配到招聘的事业单位;
- 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向编办报编,编办对照当初审批的编制计划审核无误后给新聘用人员上编;
- 新聘用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后报人社局存档;
- 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 3-5 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单位保存、一份个人保存。
综上所述,如果你是按照正规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是由组织人社部门分配,在编办上编备案的新聘用人员,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有效力的,若只是随便填写的那并不属于事业编制。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