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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发文件把教师归为公职人员,教师到底属不属于公职人员?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1 18:04:41 4次浏览

关于问题有些地方发文件把教师归为公职人员,教师到底属不属于公职人员?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大漠孤烟 HB】的最佳回答:

把教师归为公职人员还用发文件吗?!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家干部,入编的途径随着社会发展也不断调整改革。

八九十年代,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师范院校毕业生大部分走上教师岗位。同时,各地出台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一些民办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

目前,进入教师编制是“逢进必考”,类似公务员招考。

【2】、来自网友【80 后小公】的最佳回答:

毋庸置疑,教师肯定是公职人员。

有两点可以证明:

第一,2020 年 7 月开始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政务处分法适用的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而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主要对六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务的人员;三是国企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由此可见,公立学校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

这只是狭义公职人员的定义。事实上,现实中大家理解的广义公职人员,是指所有获取财政报酬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服务的工作人员,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作为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自然在公职人员之列。

第二,2018 年 1 月 20 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对教师是否为公职人员也有明确的定义。该意见第五大点提出要“

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其中第 20 条对“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的解释中专门强调了两点:

一是要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

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二是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

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上述两点已然明确了公立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地位。

【3】、来自网友【一只可爱的喵喵 00】的最佳回答: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写道:“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4】、来自网友【吾本真人】的最佳回答:

不用发文件也应该明白,在编教师就是公职人员,原来是,现在和将来也是。

公职人员,顾名思义就是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包括公务员、教师、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也就是靠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

原来的教师地位不高,但也是属于公职人员。那时的公务员也不叫公务员,叫干部。那时教师就归于干部之到。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有教师就谈论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二十三级干部。虽不知是什么级别,待遇地位也比机关干部低得多,但起码说明在编教师应属国家公职人员。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待遇不应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从这方面来说,也确定了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

教师是公职人员,就应当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给你相应的待遇,你就应为国家做出相应的贡献。违法违纪当然也要按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处分。

【5】、来自网友【教育梦想合伙人】的最佳回答:

所谓的公职人员,就是国家财政供养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

公立学校在编的教师是公职人员,但不是公务员。

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也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

公务员与事业编制的人员有区别。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有些地方发文件把教师归为公职人员,教师到底属不属于公职人员?】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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