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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职,保安工作12小时,劳动法规定8小时,劳动仲裁起诉赔偿1.5倍有希望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1 09:00:41 3次浏览

关于问题单位辞职,保安工作 12 小时,劳动法规定 8 小时,劳动仲裁起诉赔偿 1.5 倍有希望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活出不凡的自己】的最佳回答:

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现实情况下,保安工作实行 8 小时工作制的极少,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实行 12 小时工作制两班倒或工作 24 小时休息 24 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1.5 倍加班费,这种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工作 12 小时劳动仲裁主张 1.5 倍会胜诉。

劳动合同默认是标准工时制度,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首先要经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劳动者本人同意,然后要去当地人社局申报并获得批准。如果没有经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劳动者同意或没有经过人社局批准,那么就应该采用标准工时制度,每天工作 12 小时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多工作的 4 小时肯定要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工作日按照日工资 1.5 倍支付;休息日没有调休按照日工资 2 倍支付;法定节假日按照日工资 3 倍支付。辞职后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大概率是能胜诉的。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胜诉。

保安属于轮班人员,通过公司向当地人社局申报是可以申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

1、不定时工作制。

保安一般需要 24 小时值班,很多都是两班倒,工作 12 小时,休息 12 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按照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保障员工休息权利。如果员工一周连续七天每天工作 12 小时,休息 12 小时,再接着工作 12 小时,本质上属于每天工作 12 小时,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工作 12 小时,休息 24 小时,再工作 12 小时,等于一个夜班,一个白班,然后一周休息一天,这样充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很难胜诉。

2、综合工时制度。

保安也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每天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八小时,但每个周期实际工作的总时间不能超过法定标准时间,如果超过是要支付加班费。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36 小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保安每个周期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时,主张 1.5 倍赔偿很难胜诉。

总结:按照标准工时制度一天工作 12 小时肯定能支持 1.5 倍赔偿,就算按照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度,很多情况下,让保安每天工作 12 小时也应该支付加班费,但保安本身对法律知识不了解,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法律规定不是特别明确,导致仲裁员或法官理解适用时也会有一定偏差,因此很少保安会去申请劳动仲裁或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败诉的情况!

【2】、来自网友【暖心财经说】的最佳回答:

保安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这实际上是很有争议的话题。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实行每天 8 小时工作制,8 小时工作制之外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征求职工同意,并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支付 150%的加班费。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995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很多人傻眼了,不是 5 天 40 小时工作制吗?怎么出来 44 小时?我国有一部法规叫做《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是: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相关规定明确 1995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有困难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延迟执行,事业单位最晚 199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最晚 199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工作时间,但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要,而且要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约定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每天不超过三小时,一月合计不超过 36 小时。而且,安排周末加班不予调休的,一样合计计算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 150%的加班费。周末安排职工加班,而且不予调休的,应当支付 200%的加班费。

所以如果是单位实施 12 小时工作制,是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并支付加班费的。

特殊情况

不过,凡事有特殊,《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指的实际上是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适合

综合计算工时制

的职工主要有下列行业的职工: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这些职工的工作主要是些周期性的,可以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计算周期为限,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 8 小时的,就应当支付 15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如果保安工作平均一周工作三天,每天 12 小时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 8 小时,就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解决每天工作 12 小时的问题。

最后一种工时制度是

不定时工作制

。适合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际上,保安工作情况比较复杂,还是要按分类来区分的。像平时我们看到银行、政务大厅等服务单位,需要白天瞪起眼睛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做好应急安全的话,这一类工作必须要实施 8 小时工作制。可是,如果仅仅是晚上看看大门,维护企业财产安全或接听电话,可以抽空休息或者睡一觉,这实际上是属于特殊的值班人员了。因此,

这一类的特殊值班人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不过,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都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之后才可以生效。如果没有备案,那么就必须要执行标准工时制,这种情况下工作 12 小时肯定是违法行为,应当按照 150%支付加班费的。

【3】、来自网友【chmgf】的最佳回答:

职工维护自身的权利得学法律,劳动法不能只看几个字,至少把一章看完。劳动法对职工的工作时间有“天”的概念,有“周”的概念,也有“月”的概念。劳动法定义的工作时间有:标准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薪资结构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所谓 12 小时工作违反劳动法 8 小时工作制是断章取义的说法,而忽略了一周或一月累计工作时间和薪资构成内容以及该单位对该工种实行哪种工作制度。一般而言,保安公司都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度。

笔者一朋友在上海一家大型国企物业公司从事管理工作。据悉他们单位安保岗位根据服务企业的不同,会安排不同的工作时间。比如,12 小时班(内含用餐休息时间),一天工作,一天休息,一周三天半班,实际工作基本 40 小时。所有员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作时间条款注明“综合计时工作制”。上海很多国资委旗下的商业零售业一线员工基本都是做一休一,每天工作 12 小时,一周不超过 40 小时,大多数外资超市卖场也是这种工作形式。所以,一天工作 12 小时不等同于违反劳动法,你得看前因后果。

【4】、来自网友【曾庆文律师团队】的最佳回答:

这种情况想获得 1.5 倍加班工资机会渺茫

保安属于特殊工种,按照规定可以申请适用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即加时按 1.5 倍计算工资,周六日加班按 2 倍计算工资,节假日加班按 3 倍计算工资。

对于经劳动部分批准同意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员工,在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情况下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就算没有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度,企业也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工资制度,避免支付加班费

现阶段,保安工资也很少低于当时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为了避免加班费,企业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上班时间的固定工资,比如,约定每天上班 12 小时,固定工资 3500 元。企业通过该种故意降低基本工资的方法,也可以合法的规避加班费。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公司是制度比较完善的,基本上不会留给你追索 1.5 倍加班费的可能。

【5】、来自网友【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律师】的最佳回答: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本律师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 10 年的经验。给你提出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劳动者加班费得到赔偿,需要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劳动者有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得到加班费赔偿的,基本条件。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服。工作牌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人证言。等一切可以证明你给单位干活的证据。如果你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话,所有的一切劳动赔偿都无从谈起。

第二,你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或者是证明相关证据由单位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劳动者能够证明加班的相关证据,有单位掌握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据。单位不提供的应该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第三,劳动者有证明,是哪个类型的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点加班的。应该支付工资 150%的加班费。周六周日休息日加班的,单位不能安排倒休的。应该支付 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 300%的加班费。

第四,单位确实没有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证明上面三项的。应该由单位证明。已经支付了劳动者加班费。单位证明不了的,应该向劳动者赔偿加班费。

总结建议。员工主张加班费的。应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加班事实的存在。并且证明主张加班费的类型。在这样的条件下一般可以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单位辞职,保安工作 12 小时,劳动法规定 8 小时,劳动仲裁起诉赔偿 1.5 倍有希望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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