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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有精神病,生活没有自理能力,以后该怎么办?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9 11:38:22 5次浏览

关于问题儿子有精神病,生活没有自理能力,以后该怎么办?一共有 3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自由春暖花开 1】的最佳回答:

我家的去年给孩子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就是那种每年一万多点,到六十岁以后每个月能拿一千块钱多点的那种。

每个月一千块钱也就是维持温饱,家里有一套七十平左右的小房子,没啥别的经济来源,也就维持饿不着,条件也就这样,尽力了。

刚生病的头几年,她用的药都是一线二线药,现在用的药是后来医生给改的,每个月二百块钱够了,家里离精神病院不远,可能是这个原因,孩子在用药上配合,也是几次住院导致的她不敢不吃药。

到社区问了,需要二级以上的精神残疾证明才能办残疾证,那样社区才有补助。我家在本地没有住过精神病医院,或者说是住了精神病院以后为了孩子才搬家到这个小城市,所以诊断证明开的挺麻烦,拿回来之后,孩子不配合办残疾证……

想想也得理解:她不是自知力没有的病人,在意形象,做父母的只能理解。

打工,她坚持不下来。开店,家里条件一般,目前受疫情影响似乎开店也不景气。所以目前闲赋在家,倒也不算一点自理能力没有,就是不能挣钱。

人生里遭遇这么大的事儿,只能看开,顺其自然了。

【2】、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用最简单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只说要点,不详细展开。

题主的描述是:就一个小孩,他以后怎么活?5 岁父亲病逝,12 岁得精神病。现在 30 岁了,没有自理能力。

从描述看,这是一个母亲的提问,家中就母子二人,儿子是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按年龄推断也应该在 55 岁左右,接近 60 周岁了。是一个令人十分同情的家庭。在此情况下,应按下列步骤处理,才有可能保证儿子以后有个基本的生活保障,疾病也能在政策的有力保障之下,得到及时治疗,不用太担心经济上承受不了。

1、进行残疾鉴定,申办残疾人证。按描述大致可推断应为精神残疾一级或二级。如果鉴定结果是三、四级,则作用有限。可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办理,残疾等级极为重要。

2、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完成两项医保整合的,分别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户籍类型缴费参保即可)。这样,不论患什么病,都能享受基本的报销待遇。如果申请到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以后的参保金全部由政府代缴。如果申请到低保待遇,参保金也可以由政府代缴一部分。

3、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或低保待遇。如果残疾等级为精神残疾一级或二级,符合《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无劳动能力的条件,其母亲如为农民,年龄未满 60 周岁的农民,可申请仅将儿子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同时母亲可申请纳入低保范围;如果母亲已年满 60 周岁,可申请将母子二人同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如果为精神残疾三级、四级,不管其母亲年龄,母子二人就只能申请低保待遇了。如果其母亲为在职职工或领取职工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就只能给儿子申请低保待遇了。申请到特困人员供养或低保待遇,不但获得了稳定的收入,保障今后的日常生活需要,还同时获得了申请医疗救助的资格,这个资格极为关键,要高度重视。

要特别强调的是:申请到特困人员供养待遇,逐月正常发放特困供养金,今年开始还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照护补贴;申请到低保待遇,还可以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审核,视具体情况确定。

4、送儿子到精神病院进行专业、长期的治疗。经过详细检查和治疗,治疗效果究竟如何不敢肯定,但起码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治疗费用可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慢性病门诊三个环节报销;如自付部分较大的话,有特困人员供养或低保户资格者,还可以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再报销一次。这样,经济负担大为减轻。多数地方特困人员全额报销,不用家庭再掏一分钱。因此,治疗过程中,不用过多考虑花钱的事。

要特别注意的是:入院前一定按规定办好转诊手续,以免影响报销。另外,不论取得的是特困人员还是低保户资格,以后政府会正常资助全部或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如此保障待遇还是十分给力的。

5、治疗出院后,如需长期服药控制病情,申请办理特殊疾病(或慢性病)门诊手续。这样,平时门诊取药还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治疗费用负担。

但愿可以帮到这令人深感同情的母子二人。????????

【3】、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我们国家有《精神卫生法》如何运用?

你说你儿子 12 岁得了精神病,30 岁了,没有自理能力。

1.首先要对精神障碍作出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生作出。

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按照精神障碍鉴定的程序,技术方法和操作规范,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鉴定。

2.其次,向残联申请残疾定级,取得残疾级别证。按照残疾级别由残联给予相应待遇。

对单亲家庭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救助,纳入低保。一个月有 600 多元生活保障。或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补助。

办理居民医保。

3.再次,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县级以上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助。

社区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残联在精神障碍患者在康复方面的义务。

4.最后,作为单身母亲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30 岁的儿子,母亲的年龄按推算应当退休。

鉴于儿子有精神障碍,必须对其看守。一是防止走失。二是防止伤害别人。三是防止自伤自残。

作为单身母亲对儿子的操心付出是很辛苦的,别人无法代替没有办法。

只有全社会对你这样的家庭关爱,也许会减轻点个人压力和负担。

他以后怎么活?

这是个残酷的话题。

你活着你来管。如果你病故在他前面,他成了“三无人员”即无抚养人,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

邻居或其他人向社区反映,社区向民政部门申请,将你儿子送入社会福利院,由国家免费供养。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儿子有精神病,生活没有自理能力,以后该怎么办?】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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