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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刑警队抓走了,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这是什么意思?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15 21:25:29 6次浏览

关于问题人被刑警队抓走了,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这是什么意思?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三生一梦千年见】的最佳回答:

真实案例: 2003 年朋友外面吃饭,被寻衅滋事的两个小混混打了。朋友是体育特长生,本不想惹事,结果被爆头了。朋友火气上来了,三拳两腿把一个眼睛打瞎了。

警察来了,都带到了派出所。录口供,照相,问题搞清楚后,3 个人又上了警车。当时不知道要去哪?根本就问不到。朋友家人总觉得正当防卫,顶多也就赔钱看病而已。

几个小时后,朋友的父亲接到电话,通知送衣服到看守所。衣服送去后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那个晚上,一个十来平米的房间挤着十几个人,朋友是掰着手指头熬过来的。父亲交了 260 块钱,领了洗脸盆、毛巾、牙缸子等生活品。随后朋友换到了七个人的房子。

大约住了十天吧,放了出来。小混混眼睛最后经过治疗,有视力、就是差。

【2】、来自网友【龙哥哥说法】的最佳回答:

人被刑警带走了,二十四小时通知送衣服,意味着什么,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人被刑警带走了,说明你涉嫌的是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这种案件通常由刑警队负责立案侦查,属于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个部门,对外以分局的名字立案侦查,行驶侦查权。

二十四小时通知家属送衣服,我猜测应该是将衣服送到看守所,这说明你已经被立案侦查了,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了,家属给送衣服,既是告知,也是做好嫌疑人的生活保障。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天,可以延长至七天,就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串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是三十天,然后就应该报请逮捕,否则就变更为取保候审!

这里面有一个误区,就是批准逮捕的时间是七天,这个时间如何计算。我刚才讲了,拘留的时间最长为三十天,也就是说,三十天内要报请逮捕,否则就属于超期羁押了。而检察院收到报请逮捕文书及证据材料后开始计算期限,为七天。就是说,是否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三十七天,这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安全期或者努力期。过了三十七天,如果还没有被释放,那就肯定被执行逮捕了!

如果你的案子较轻,就是不是重罪的案件,你要主动认罪认罚,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没有通过,被逮捕后,你还可以向驻所检察室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还是没有通过,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后,你还可以再提交一次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还是没有通过,那你就不要费劲了,坐等判决吧,而且肯定是实刑了!

所以,即使对被拘留的案件,还有许多机会变更强制措施,但一定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有一个好的认罪悔罪态度,然后有关部门才有勇气对你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3】、来自网友【纯钧 RHGL】的最佳回答:

被抓走,问题可大可小。但考虑到现实,通常情况就是被拘了。

以前介绍过,拘留有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在这里,“司法拘留”且不做考虑。

即便如此,也还有行拘和刑拘两种情况。

行拘,如果只是一个事,最多 15 天就出来了,就算合并处罚,最长也不过 20 天。这种就可以说问题还不算大。因为行政拘留本身就是一种处罚手段了。

若是刑拘,一般 14 天,最长 37 天。这要看案子进展,3~6 个月移交,审判之后才会定最终处罚。至于到底怎么样,这你得去咨询相关机关。刑拘不是处罚手段,它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对嫌疑人强制控制,但这还不是嫌疑人最终应接受的处罚。

总之,既然通知送衣服,一般就考虑被拘了。但不知道案由,也就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

不过作为家属的话,心里好歹应该有点谱吧?现实中,大多数情况涉嫌刑事犯罪,面临刑事处罚,算是比较严重的了。

【4】、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这是常“住”的意思

刑警队,是刑事警察队的简称。刑警队顾名思议专门办刑事案件的警察队。县,区公安局下设刑警大队,地级市公安局有刑警支队,省级公安厅有刑警总队,公安部有刑侦局。

刑警队的警察不象派出所的警察,既办刑事案件,又办治安案件,还调解民间纠纷。

人被刑警队抓走了,24 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人抓哪去了?“住"看守所。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监狱统一发放衣被。而入住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衣服自带自备。

人为什么被刑警队抓走了,警察是不是有权随便抓人?不是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警队不会凭白无故抓人,得有上述七种情况才可抓人。抓人要有拘留证。被抓的人心里也该明白,对这七种情形是否踩了地雷,触了哪一条。家人也得琢磨,你家的人干没干以上七种情形其中之一。

公安机关对拘留人拘留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收集犯罪证据。在拘留三日内,最长 37 日,向检察院提起批捕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人被刑警队抓走了,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送衣服。这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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