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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0 00:32:53 3次浏览

关于问题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职场江湖道】的最佳回答:

有人说,若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或者说是不全面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但在具体操作时一定要谨慎,如果处理不好,变成劳动者自己原因辞职,那就拿不到补偿金了。还因为自己辞职,连失业金也无法领取,因此在操作时要慎之又慎。

那具体应该怎么做呢?主要要注意以下二点:

1、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时,一定要写清楚,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几款,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你提出辞职。

如果不写清楚是被迫辞职,就变成自己的原因辞职了。

2、要提供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证据,如果提供不出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充分,那就可能导致自己无故辞职,从而无法拿到补偿金。

实际操作中,员工举证是个难点!

若员工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除了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外,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最后,有个误区要纠正一下,即: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跟有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关。

总结:员工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跟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关。若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若员工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补偿金的,同时,还可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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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赵胖 pro】的最佳回答:

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主动离职不属于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可以这么说,员工离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要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来看,跟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没有必然联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起始时间,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只要期间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就可以长期地履行下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很多劳动者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企业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这些都是十分错误的观念。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是特殊员工,更不是享有特权的员工,用人单位除了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之外,仍然可以向对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那样,行使同样的管理方式、管理权限。

总之一句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下列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员工因用人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其权益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⑦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

⑧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企业因下列非员工过错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①员工患病成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具备法定裁员条件,需要与 20 人以上或者虽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的,但是企业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也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的。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的,经企业书面提出,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当事人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看:

员工按照个人意愿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只需要配合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约定好结清工资的期限并按期结清工资即可,相反员工还需要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员工是因为上述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无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享有更多的自由权。

严格来说,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等同于主动离职,现实中往往将这二者混为一谈。

综上所述,即时工作满 10 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3】、来自网友【周晨律师】的最佳回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对员工的保护性政策。

首先了解一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 3 种情形:

  1. 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 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海地区除外;
  3.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

  1. 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例如公司克扣工资,不发提成奖金,随意找理由扣钱等行为。
  2. 不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险种不全。这里需要注意,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不足,员工离职主动离职,无法获得补偿。
  3. 不提供劳动保护、工作岗位、工作设施等工作条件,使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例如公司恶意给员工调岗待岗,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又不提供相应补助政策,公司关闭工作邮箱、取消门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形。
  4.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
  5. 因为单位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 单位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从事危险工作。

除以上 6 种情形,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 员工主动辞职可获得补偿的情况,只与员工辞职的理由有关,与员工是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2. 员工主动离职要补偿,最多只能要到 N,没有 2N。

【4】、来自网友【文博凯犀】的最佳回答: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员工主动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和工作满 10 年以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发生关系,也不是因果关系。

主动辞职也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的过错分界线是: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致使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也不能领取失业金。

【5】、来自网友【中律商盾】的最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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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如果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非法开除员工的,要支付赔偿金。但是有的人就会疑惑,是否所有辞职都有赔偿呢?

身处职场,大家都对劳动法有个基本的了解,但仍然会存在很多误区。例如关于离职补偿的,很多人都误以为,在公司工作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应当给补偿。这种想法是否正确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针对以下几个常见观点予以分析: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

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 08 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往处理案件的经验告诉您:

二、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从以上情形可知,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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