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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做上门女婿,出十万块钱给女方家,不要女方家出彩礼但要与女方共同买房,这样要求过分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7 02:28:43 4次浏览

关于问题男方做上门女婿,出十万块钱给女方家,不要女方家出彩礼但要与女方共同买房,这样要求过分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坦荡家国情怀】的最佳回答:

为了一个小家庭的谋划彼此应齐心协力。

【2】、来自网友【百万经纪人养成记】的最佳回答:

我是一个女孩,我跟我男朋友相恋六年,最近我们打算,我想要 10 万彩礼,我爸妈再多给我 10 万嫁妆,我们打算买一套房,首付 40 万,我出二十万,男朋友出二十万,月供我们婚后一起还,如果我要求房产证有我的名字,大家觉得我的要求过分吗?

你的话翻译一下就是这样子,如果女方觉得你要求太过分,你出 30 万,她出 10 万,孩子出生后跟你姓,我觉得也 OK。

看得出来题主其实是真的想结婚,希望女方不要太为难你。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老乡的故事,这个老乡有一些钱,在农村有一栋别墅,不过在城市没有房产。家有独子,也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家长要求一定要在厦门岛内某个小区买房,好家伙至少得 400 万。我这个老乡直接跟女方家长说,我也是一个孩子,你也是一个孩子,要不我把儿子嫁给你家女儿,这房你来买得了。女方家长尴尬地笑笑不说话。最后房子买了,不过只是在岛外买了一个小套房。 老话说得好,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差不多就得了,相爱的两个人何苦互相为难。

【3】、来自网友【牧牛老叟】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是、两个曾经的男女同学相爱六年了,两人情感不错,已到了双方父母见面协商结婚论嫁的地步

首先、有这个基础这很好。双方父母家庭都应支持配合儿女的婚姻大事。

男方提岀让儿子去女方上门,不要彩礼,再岀资十万,再协商要求女方家庭岀三十万,共四十万交首付,再邦助装修,其余房贷两口子日后自己还,结婚喜事不要求隆重,简单就行,问要求过不过份?

我认为这男方还是很有诚意的,至于要求过不过份合不合理,这要从过去和现在的具体情况作分析。

是过去的男到女家完全承继女方香火家业,还是现在日后两个家庭养老的两个担子一肩挑?

何为过去的上门,和现在的“一肩挑”?

过去男到女家上门,一般是女方有女无儿,男方有两个以上儿子,为解决儿女婚姻和女方无男子继承人养老的问题,男子到女方家当上门女婿,也就是男方把儿子嫁给了女方家庭,岀嫁后在“娘家”男子就不再有继承权。

而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儿女都少,不论是女子和男子,结婚后无论男女法律上在“娘家”都还有继承权,作为男子日后两口子要共同关照两个家庭,且不一定婚后一定要和女方父母一起生活,这就是说旧时“上门”这个概念在慢慢变化了

这就是两个家庭一肩挑。

在过去的上门女婿,和女方家一起生活,完全继承女方香火家业,自然是女方提供的房屋,就象现在儿子结婚、女子要求男方家庭买婚房一样。

不要女方给彩礼,也不给儿子嫁妆,男方岀十万,女方再岀三十万及日后房屋装修在女方卖婚房,日后自然照顾女方家庭多一些,男方的要求也不过份。

但以现在男到女家“上门”客观和摡念上的变化,为了儿女的婚姻还是根据各自家庭条件,对以后的事具体协商约定,不过份计较为好。

【4】、来自网友【邱屁人】的最佳回答:

首先什么叫上门女婿,有的人搞懂没?现在这社会居然把二三十年前那一套拿出来!是可悲的,也是行不通了。如果硬要像以前那样那就一般是离婚收场。以前做上门女婿是男方儿子多,女方没儿,男方上门给女方父母养老送终。男子过去后男方的一切财产没份,养老送终由哥哥或弟弟。男子如嫁出的姑娘一样。要写契约的。而现在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最多也就两个。世界观与价值观不同了。是那方条件好就在那边居住。如果当初说上门。是因你那边条件好。如果还按以前那种对上门女婿,不回家孝敬男方父母,一是肯定过得不幸福,最后离婚居多!以前做上门女婿是代表女方没儿男方家苦。给女方家养老送终!而现在上门是为了爱为前提和条件要比男方家好一点!不存在养老不养老的问题!男方不上门也一样养老送终!所以现在就不存在什么上门不上门。如果女方硬要搬以前那一套思想,一般都是离婚!以前上门是贬义!是为了结婚生活!现在上门是为了爱和幸福!不一样的社会,不一样的观念!请改变思想!谢谢!

【5】、来自网友【伊春美食美客】的最佳回答:

【导语】单亲家庭的孩子,在父母们的殷殷注视下长大成人。面对着父母们呐,不幸福的婚姻,给自己造成了一种心灵的阴影,而自己今天又要面对着自己的婚姻,这样的孩子往往都是有一种憧憬。那就是希望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的截成卷率,共度人生。所以说父母是不可能团聚在一起了,那么就把女孩子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与他们共同的生活也许是你幸福的开始。

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缺少的就是安全感和归属感,所以说他找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是非常幸福的,作为他的父母也是为他感觉到高兴,所以说,这个孩子在得到妻子的时候,又重新得到了一对关心他的父母,他做上门女婿的话,我想也就是掉进了福堆儿里。 这样的孩子会在这种家庭里感受到一种温暖,所以我说作为他的父母也会为她高兴,所以父母们在他结婚的时候给了 10 万块钱。我觉得,这也是男孩子离异父母的一种情感的表达。也算是很放心的把自己儿子交给了亲家,我想亲家也是非常的高兴,又拿出一部分钱给两个孩子办了房子的首付,这是很幸福和欣慰的事情,我想作为新郎的父母也不会挑出什么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结局,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办的很圆满。所以说你的父母提出来的这些条件都不过分,反而对你是一种放心的交给人家了。我觉得这是孩子结束孤独的最后的日子了,所以说要祝福这个男孩子,最起码他有妻子的关怀,有岳父岳母的爱护,我想它未来的路一定会更宽敞的。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男方做上门女婿,出十万块钱给女方家,不要女方家出彩礼但要与女方共同买房,这样要求过分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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