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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18 20:04:41 9次浏览

关于问题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月光林地 3】的最佳回答:

胡搞就是胡搞,朱元璋治国理政的结果本质就是大明二世而亡,只不过篡位夺权的恰好是他儿子而已。

【2】、来自网友【减水书生】的最佳回答:

朱元璋不懂行政流程,昏头昏脑又残酷嗜杀,所以发动了“空印案”。如果这么理解,那就把朱元璋看简单了,也把“空印案”看简单了。

朱元璋残酷嗜杀没错,却从不昏头昏脑。

古之为官的三种境界,有子产的“不能欺”、有子产的“不能欺”、有西门豹的“不敢欺”。即“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那朱元璋这个明朝最大的官,属于哪一种?

子产的“不能欺”,还要再加上西门豹的“不敢欺”。

既然是“不能欺”,那就不要设想朱元璋能昏头昏脑。

刘邦的风格是善于纳谏,最后证明谋士说得对;朱元璋的风格是力排众议,最后证明他这个主公说得对。朱元璋能从乞丐打到九五之尊,客观上说是他运气太好,而主观上说则是他的决策能力碾压群雄。

既然是“不敢欺”,那也不要指望朱元璋能被人奸人蛊惑。

老朱一朝,只有被错杀的忠臣,却少见漏杀的奸臣。大明洪武朝真正做到了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胡惟庸、李善长都是人精级的存在。但这两个人精,哪一个把朱元璋给忽悠了,反倒都被朱元璋忽悠了。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朱元璋很可能是后者:大事英明、小事难免晕头 ,但残酷嗜杀一以贯之。

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方孝孺《逊志斋集》称,“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而当时大明的官员总数也就 2 万来人。即便往少说,空印案也要牵扯上千人。上千人已经占比大明官员的 5%。

设想一下,现在一气干掉全国 5%能掌印签字的官员,会是一个什么概念?不仅地震加海啸震动官场,而且连社会也跟着一起震。

“空印案”绝对是大事。

所以,朱元璋即便大事英明、小事糊涂,也不可能玩出“空印案”。这么玩,就等于地主老财朱元璋突然想不开,然后杀掉自家耕牛、赶跑自家长工,最后撂荒自家耕地。就中国历史而言,精打算盘加吝啬守财的皇帝,有两个:一个是隋文帝杨坚、另一个就是明太祖朱元璋。黄册、鱼鳞册,能把老百姓算到了骨子里。朱元璋死活也干不出撂荒自家耕地的事。

一种可能是昏头昏脑了,一种可能是奸人蛊惑了,一种可能是小事糊涂了。这些个可能,统统不可能。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难以置信,那也是真相”。

在“空印案”这件事上,老朱不是“过失犯罪”,该预见到的、他都能预见;也不是“间接故意犯罪”,地主老财绝不会放任自家耕地撂荒。所以,他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说得直白一点儿:老朱就是要这么干。

这么干,不是蠢吗?平白无故地冤死那么多主印官员,““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这不是蠢,还能是啥?

有些蠢事,站高一个维度再去看,就不是蠢,而是高明。

贾谊,西汉第一才子,笔下《治安策》堪称两汉第一雄文。但他的《过秦论》是怎么解释秦朝灭亡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能写出两汉第一雄文的西汉第一才子贾谊,就这种见地?

苏洵,苏家一门三进士,他是老爹,大才子苏东坡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但是,他的《六国论》是怎么解释六国灭亡的?“弊在赂秦也”。“博辩宏伟”而以古之贤士自居的苏洵,就这种见地?

但是,站高一个维度呢?

西汉初年,一直照抄秦朝留下的制度作业。但天下疲敝,人民思治。这时候,继续秦政秦制,百姓受得了吗?北宋年间,北边贿赂契丹、西边贿赂党项。这时候,北宋的操作就是六国的操作。长此以往,结果会怎样?

所以,这两个人都不是在说秦朝的事,而是拿秦朝说事,用过去的秦朝来说眼下的国事:不行仁义的汉朝,就是秦朝,秦朝怎么死、汉朝怎么死;贿赂敌国的北宋,就是六国,六国怎么灭、北宋怎么灭。

然后,类比大明朝的“空印案”,朱元璋到底要干什么,也就清楚了:他不是在说“空印案”的事,而是拿“空印案”说事。

所以,理解“空印案”,一定要探究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那么,我们该怎么探究?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从小处着眼,就从办公室政治来看,有新官上任三把火之说,但三把火要烧谁?谁出头就烧谁。但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揽住权力、树立规矩以及改变接下来的生态风气,才是目的。你把自己所在的这个办公室放大,有多大就放多大,道理都是一样。甚至,一个时代的风气转变,都可以从放不放火和放多大火中,嗅出味道。

既然是写历史,那就从历史上找类比。明朝有“空印案”,那清朝呢?清朝有“奏销案”,玩得比朱元璋还邪乎。被黜降的官员,被革掉功名的是秀才、举人和进士,多达一万三千余人。甚至,民间还出现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俚语。不就是催缴税款吗?有必要搞这么大动静吗?催缴税款,算得是经济账。但人家顺治皇帝、人家满清八旗,怎么可能只算经济账,而一定要算政治账。简单说就是:通过算经济账,跟江南缙绅算政治账,咱们一笔一笔地算,必须把你们这些人算得永世不能翻身。

不多说了,继续说空印案,以及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

“空印案”的大概案情,非常简单,但需要详细交代一下。否则,理解不了大明官员到底有多冤。

按照明朝的行政流程,每年年底,大明的地方政府都要派人向户部递报钱粮收支的税款账目。

在明朝,这叫“考校钱粮”。地方政府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以及结余多少钱,皇帝和朝廷必须要知道。

在秦汉,这叫上计。地方官要将境内的户口、赋税、盗贼、狱讼等项编造计簿,派人呈报给皇帝和丞相。

这种数目字管理,表面看是一种行政管理,而实质看则是一种统治。你只有盯着地方怎么算账,才能说你能统治了地方。记住这个定性,因为朱元璋的出发点就是统治的定性,而不是流程的变通。

大体的运作流程,看着简单,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这种困难,不仅在古代无解,甚至现代也可能无解。

秦汉时,是皇帝和丞相亲自主持考核。明朝有了专业化的衙门,即户部主持考核。“考校钱粮”的要求是:户部的数据,省布政司的数据、府的数据和县的数据必须严丝合缝、分毫不差。即府必合省,省必合部,哪一级、哪一项都不能差。

如果差了怎么办?

官僚制低头走流程。流程走不通,那就重新走。于是,地方造册,也就是地方政府算的账,会被驳回,然后重新算账、重新造册,再重新跑到户部报批。

但问题是:这些重新造的册是要盖印的。

到这个时候,就不是统治的问题了,而是技术的问题。这个技术问题在当时纯属无解。因为没有电报、没有传真、没有电话,还没有高铁。“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但凡折腾一次,今年数据还没报完,明年数据又要开始报。你就是弄死地方官,他们也无法完成。

但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上计这种事,从战国时代就开始搞;到宋朝,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现代财务制度。所以,明朝官员积累了足够丰富的变通经验。

地方政府的报账人员,会带来若干盖有印章的空表格,现场出错、现场就改、改完再填、填完再报。考校钱粮的时候,朝廷的户部算多少、地方政府就填多少。这就相当于先打靶,打完再贴靶纸,自然分毫不差、枪枪十环。

这种灵活变通的手段,由来已久。

但是,这个行政“潜规则”被朱元璋发现了。而且,老朱不认历史的账、更不认流程的账,非要说大明官员集体舞弊。“考校钱粮”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地方政府。简单说,表面上是为了收钱,而实质上是为了统治。结果你们枪枪十环地不让监督,那监督还有什么意义?中央监督不了地方、皇帝监督不了官员,那还叫什么统治?

于是,大明首席检察官朱元璋,提起公诉:大明官员集体舞弊;然后,大明首席大法官朱元璋,做出判决:大明官员集体入狱。所以,这场官司,大明官员死活也打不赢。

以上就是“空印案”的大体过程。

尽管首席检察官是朱元璋、首席大法官还是朱元璋,但大明官员就不辩解吗?可以不请律师,但被告总要说话、锦衣卫也要问话。即便被告不说、锦衣卫不问,关进监狱就是打,但大明的丞相、御史呢?这些人总不能看着同僚活活冤死吧?

史载: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看来,丞相和御史真得统统闭嘴了,惹不起朱元璋这个活阎王。

但总有人要说话的,因为动静太大。皇帝肯定是不了解具体情况,但凡皇帝了解情况,那就不会发动“空印案”。这不是我们现在的臆测,而就是当时官员的想法。

“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于是,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把“空印案”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后世关于“空印案”的记载,都绕不过这个人的上书。

但是,有用吗?

根本没用。“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而空印者竟多不免”。上书的挨办、“空印”的不免。

朱元璋难道没能看懂郑士利的上书吗?

如果老朱看不懂,他会把郑士利薅过来猛揍一顿,然后接着看,一定要看懂为止。明朝有一个奇葩大臣,叫茹太素。这家伙的特点就是能写,动不动就来个万言折。有一次,朱元璋实在看烦了,就把这个人薅过来痛打一顿。但是,然后呢?然后,老朱接着看,文尾发现可取之处,还给采纳了。茹太素奇葩、朱元璋也奇葩,过是过、你写得太长,所以该打;功是功、你写得有理,所以采纳。

郑士利的上书,朱元璋看到了;上书不到万字,朱元璋看不烦;讲得也清楚,朱元璋能看懂。

既然是这样,那朱元璋到底安的什么心?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有 1375 年、1376 年和 1382 年的不同说法。一般取 1382 年之说,因为这个时间来自《明史•刑罚志》。但这三个时间比较接近,所以不影响接下来的分析,只需要记住这个大体时间段就行了。

我们以这个时间段为聚焦点,然后往前、往后推,看一看此时的大明正在发生什么事。

1380 年,朱元璋以丞相胡惟庸谋反为由,发动了胡惟庸案。这起大案,前后株连 3 万多人,而且一直办到 1392 年。

在此期间,除空印案外,朱元璋还在 1385 年发动了郭桓案。这是一起举国反腐大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而且,郭桓案跟空印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官员能够随意涂改账册。这起案件之后,朱元璋将记账用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在胡党案后,朱元璋又在 1393 年发动了蓝玉案。胡党案,是丞相要造反;蓝玉案,是将军要造反。此案牵连诛杀一万五千余人,史载“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1380 年胡惟庸案、1382 年空印案、1385 年郭桓案、1393 年蓝玉案,这就是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不能分别看待。因为四起案件在时间上非常集中、在节奏上非常紧凑。它们不是一案刚结、一案又起的关系,而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在时间上,还出现了叠加。

现在看来,朱元璋是为了杀功臣。

胡蓝案,的确打击了功勋集团。但空印案和郭桓案呢?而同时期,洪武十九年,即公元 1386 年,还有“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元 1390 年,还有“罪妄言者”。这两起官场整风,连同空印案和郭桓案,统统不是打击功勋集团,而就是在打击官僚集团,甚至把老百姓拉过来一起打击。

朱元璋不是在办案,而是在放火。

胡蓝案,烧了功勋集团;空印案、郭桓案,烧了官僚集团。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凑成一个三吧,那第三把火呢?第三把火,烧的是天下百姓。而且,这把火一直在烧,即朱元璋要以猛治国。

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那么,朱元璋的目的是什么?

“胡元以宽而失,朕收中国,非猛不可”,这就是目的。

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风气,就是猛。对天下百姓猛,对官僚集团更猛,对功勋集团最猛。猛只是程度,内容是严。

因为元以宽亡,所以明以严惩。这就是朱元璋和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逻辑。

朱元璋是不是反应过度了?或者说,是不是我们臆测过度了?这个因为所以的逻辑关系能成立吗?

纵观历代王朝更替,你会发现朱元璋不仅不是反应过度,而且是最合理、最应该的反应。

同时,也不是我们主观臆测过度。因为王朝更替统统都遵循这套逻辑。甚至,这套逻辑还在大明洪武朝被人清楚明白地点了出来。

点出这套逻辑的人,与朱元璋过从甚密。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不是严,而是站高一个维度,站到了德这个层面。

对臣子来说,朱元璋这种主公堪称噩梦。但也有例外,这个例外之人,就是方孝孺。跟煊赫之人搞关系,一般有四个途径:为其做事当徒友、与其合作当盟友、情投意合当恋友、志同道合做志友,方孝孺属于第四种。前三种,基本都被朱元璋干废了。志同道合,也就是说方孝孺与朱元璋立场一致、观点一致。

立场一致,就不用说了。方孝孺被灭十族,都是为了朱元璋所立的皇长孙、建文帝。观点一致,不是与朱元璋的大肆放火一致,而是与朱元璋的以严惩宽一致。

而佐证就是方孝孺的《深虑论》,为了说明问题,截取摘录如下:

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

简言之,就是:秦孤立而亡,汉惩秦之孤立;七国诸侯乱政,武帝惩汉之诸侯;王莽篡位代汉,光武惩哀帝、平帝之政;后世继续如此,曹魏惩汉、西晋惩魏。再往后,还有唐太宗惩武氏之杀其子孙(PS:这一条太违和,与行文逻辑完全不符),宋太宗惩五代割据之乱,于是强干弱枝。

前代王朝是因为什么亡国的,后代王朝就一定会惩之什么、戒之什么,即“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这是历代王朝标准操作。新王朝之一代风气,往往不是来自对前朝正确的继承,而是来自对前朝错误的纠正。

方孝孺发现了这套逻辑,也点明了这套逻辑。

但历史发展到明朝,毕竟提供了足够丰富的经验。而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无论你怎么纠正前朝错误,最后总归还是要亡国,而且亡国的原因根本不是你能算到和你想到的,即“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

于是,方孝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超越性的天命论,即“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进而为大明指出了出路,“而惟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

方孝孺的天命论,朱元璋大概率不信。因为老朱是个实干派。但是,实干派不是不关心未来,而是不能从超越性的层面来关心未来。老朱作为大明的开国皇帝,一定关心未来,但实干着关心未来将会一头雾水,最后总要在超越性上寻找答案。所以,朱元璋属意的继承人太子朱标,行事风格与老朱截然相反,却与《深虑论》暗合。后来的皇长孙建文帝,也是如此,不是朱元璋的,而是《深虑论》的。

天命论和超越性的问题,不多说了,回到朱元璋和“空印案”。

元朝是怎么亡的?“以宽而失”,这是元朝的错误。那么,明朝会怎么办?以猛治国。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从严?

传统帝国始终存在一个悖论,即:制度的原则性和实践的变通性。

面对庞大国土,皇帝和朝廷要实现有效统治,就必须确立统一的制度,比如官僚制、郡县制,同时辅以刚性的监察制度,比如御史制、刺史制。

这就是制度的原则性。

但是,官员要因地制宜的治理地方和践行朝廷法制,就必须在制度之外进行各种变通,比如明朝的空印、清朝的火耗,等等。

这就是实践的变通性。

倾向于原则性,就是严;而倾向于变通性,就是宽。

元朝,实际是行省大框架下的各种变通集合。别说对地方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就是收税这种事都能搞出竞标来:谁能收更多的税,那谁就去当收税官。

所以,朱元璋一定要改,而改的方式就是一律向制度的原则性靠拢:正规制度之下,绝不变通。

但是,新王朝都是从旧王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肯定纠正了前朝的错误,但也肯定继承了前朝的衣钵。元朝有中书省、明初也有中书省,元朝有丞相、明初也有丞相,元朝有行省制、明朝有布政司,换个名字,实际差不多。甚至,明初中书省的六部还留用了大量元朝的旧官吏。

而所谓的“空印”,恰是前朝往事,“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的一切都是宽松软:老百姓中,唱歌演戏比辛苦种地,过得好;官员中,弄虚作假比清正廉洁,升得快;功勋中,躺在功劳簿上比斩首立功,活得久。

所以,“空印案”这把火,也就不得不不放、不得不烧了。烧这把火,不是为了惩恶,而是为了惩宽,不是为了纠正当时瑕疵,而是为了纠正前朝错误。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开创一个不同前朝的时代风气。

按照这个逻辑,洪武朝的各种大案酷案、各种奇葩法令以及各种祖制国策,也就都有了合理解释。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严是手段,但严到内卷就是目的。这种制度刚性一以贯之,大明朝就是一个从严的朝代。甚至还穿越了朝代更迭,贯彻到了清朝。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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