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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教师算不算公职人员?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1 23:46:03 4次浏览

关于问题在国内教师算不算公职人员?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瑛杰小猪】的最佳回答:

你好,一般认为

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

属于公职人员,私立学校的老师不属于公职人员。

首先,介绍一下公职人员的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是指

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非参公管理);

3:国企管理人员;

4:

公办的科教文卫体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社区)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可以看到,公职人员

不等同于

公务员,公务员都是公职人员,但公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并非公务员。

同时,公职人员

也不等同于

有编制的人员。

例如,村书记、村主任属于公职人员,但没有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又比如,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也不一定属于公职人员,这一点我接下来着重介绍。

先介绍一下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

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

在编老师使用事业编制

但是,使用事业编制的不一定属于公职人员,根据《监察法》第 15 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 41 条,

公办学校

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

的人员才是

公职人员

毫无疑问,公办学校的

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后勤主任等人员

肯定属于公职人员。

但是,有一些在编老师虽然有事业编制,但

只负责日常的教学工作

,按照法律的规定,就

不属于公职人员

这一点,有 2018 年的

中央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行佐证。文件第 20 条明确指出,要“确立

公办中小学教师

作为国家

公职人员

特殊的法律地位”。

假如目前的法律已经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公职人员,文件中的这句话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目前的法律

并没有

将公办中小学教师都纳入公职人员的范畴。

2021 年底,教育部发布了《教师法(修订草案)》的

征求意见稿

,其中第十三条指出:

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也就是说,只有等到全国人大通过了《教师法》的修订之后,

公办中小学在编老师

才是

法定的公职人员

但是,

大学、幼儿园

在编老师

并不在列,如果没有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按照《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仍然不属于公职人员

第二,介绍一下公办学校的非在编老师。

目前,公办学校中没有编制的老师一般被称呼为

代课老师

绝大部分

不属于

公职人员。

但是,有些代课老师除了日常的教学工作之外,还会涉及国有财产管理等工作,例如

会计、出纳、采购、基建、后勤管理人员

等等,可以

行使相应的公权力

,按照《监察法》的规定也属于公职人员的范畴。

也就是说,要判断公办学校的代课老师是否属于公职人员,要看她

具体在哪个岗位

第三,介绍一下私立学校的老师。

对于没有国有资产投资的私立学校而言,其中的老师并不行使公权力,

并不属于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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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职场探秘者】的最佳回答:

我有两个表姐夫,一个是村主任、一个是编制内老师。两人在酒桌上斗气,结果却出现了意外反转!

大表姐夫高中毕业时没考上大学,之后在外混得不错,赚了大钱。如今回来参加选举,当上村主任。

二表姐夫是正宗师范大学毕业,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人民老师。

二人为了要在岳父母面前显示出自己的“重要性”,见面就“斗”。尤其是到了酒桌上,更是夹枪带棒的。

那一次,二人又“斗”上了。二姐夫喝不过大姐夫,明显落了下风。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在旁瞎起哄。

二姐夫大着舌头说:“君子不和牛斗力!我堂堂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不和他一个破村主任计较。村主任算什么东西,说官不是官。我才是有编制的、吃公家饭的。”

二表姐见他喝多了,赶紧把他拉走安排休息了。一个劲的向大姐夫陪不是。

大姐夫被二姐夫当众羞辱,脸上挂不住。借着酒意发疯骂人。怎么也劝不住。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上前说了几句实话。不仅把大姐夫劝住了,还把众人说得一脸惊愕。

我说:“刚才二姐夫说他是国家公职人员是错的!实际上,大姐夫才是名符其实的国家公职人员………”

大家都愣住了,现场鸦雀无声。我接着说,“大伙不要以为我喝多了说醉话。国家公职人员有明确的定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是公职人员,群众性自治的管理人员(村干部)也属于公职人员。所以,别看大姐夫没有国家编制,但属于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有人问:“二姐夫不是有着国家编制的正式老师吗?他为什么不是国家公职人员?”

我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并不都是公职人员,只有管理人员才是。比如学校,只有校长这些管理者才是公职人员。而像二姐夫这样的普通老师,并不在公职人员范畴。普通老师,只能算一种职业,就像工人、农民一样。”

说得大家悄然大悟!

大姐夫见我为他挣回了面子,再也不发酒疯了。死活硬拉着我要去他家吃“海参宴”(老家那里最隆重的宴席)!

我才不去呢!我还要等二姐夫酒醒后,向他陪不是呢!因为我说了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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