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小妙招免费各类生活中的小问题知识以及音乐简谱等,是你了解世界未知知识的好地方。

退休老人搭伙过日子,退休金男方很高、女方很低,怎么过才好?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1 05:23:29 3次浏览

关于问题退休老人搭伙过日子,退休金男方很高、女方很低,怎么过才好?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在幸福港湾里】的最佳回答:

我站在男女双方的角度考虑:

第一,前提是男方工资高,是一个人,如果雇一个保姆要具备独立的房间,每月固定要付保姆工资,还要管吃,每月要有休息日,最少不低于 4 天,如果保姆不休息再加上过节,男士要付额外的加班费用,生活中保姆不可能和雇主是一个心,她是为挣钱,你是要高质量的家庭服务,这种关系时间长了一定会产生矛盾,处理不好男士就陷入老换保姆的烦恼,花钱也不开心。

第二,女士退休金不高,如果能找到一个知己为伴也是晚年很好的归宿。女士在家里多做些家务,多体贴男士,相互陪伴,这要比男士找个保姆要实用,要现实,要好得多。

第三,关于各自财产,一定要做好婚前明确,婚姻维持期间关于财产、职责和义务等也要有相关的协商协议。

第四,关于退休金,我个人认为,男士应积极主动地承担家庭每月的全部生活费用,或是男士积极主动把自己退休金的一部分每月按时交到家里,作为老俩口生活费用开销,男士剩下部分作为自己支配,女士不需要过问。

而女士的退休金可以由女士自己支配。

最后一点,老人再婚一定要慎重,不然对双方的伤害会很大。

从家庭经济,男女情感及心理抚慰等多方面来说,男士承担家里全部生活费用是要比找个保姆要实用,当然了男士眼睛要擦亮,找个真正过日子,心里善良,无不良嗜好的女人才是最主要的。

【2】、来自网友【新华城市各论(提问者)】的最佳回答:

事先订好协议开始搭伙,过夫妻生活胜过新婚!我来讲我的一位朋友,他们之间有巨大的收入差距,主要是退休金男方很高、女方很低,但丝毫不影响他们搭伙过日子的真实的事。同居协议中最主要的一条是:规定日常生活开支,是按照男女各方退休工资比例分摊的,我觉得非常合情合理,他们之间的搭伙过日子,不是有备而来,而是有章可循!因此他们过得相当开心!

梅女士,今年 49 岁,街道企业操作工,退休,养老金 2300 元/月,20 年前离婚,有房 50 平方,独居。有一子未婚,本市个体户。

林先生,今年 61 岁,环保局副处长,退休,养老金 8100 元/月,5 年前丧偶,有房 120 平方,独居。有一女已婚,本市某设计院事业编。

3 年前,两人经过双方朋友介绍认识,第一次见面,女方就很坦诚,直接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个小工厂退休的小工人,你是大处长,我们两人就好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但老林说,我也也是从小工人做起的,也许是后来机遇比较好,才一步一步升的副处长,这些都没有关系嘛,你看我比你整整大了 12 岁,你现在还是如花似玉,我已经是老态龙钟了!你的优势也很明显呀!什么工作呀,什么职务呀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更好地过好晚年生活!

老林接着说,我今天先表个态,今天我见到你可以说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我对你百分之百没有意见!你回去再考虑一下,你如果没有意见,你再看看具体对我有什么要求?我们将来在一起生活,你有什么计划和畅想?我的想法是,我们在一起后,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定能够开启一个幸福的美好生活新时代!

虽然老林说话还没改掉长期做领导的口气,但给人的感觉还是十分真诚!经历了一个春夏秋冬接近一年的交往,彼此认为对方包括对方家庭都很合适!他们决定,他们先不考虑结婚,先采取搭伙过日子的形式,但主要的礼节绝对不能少,他们双方母亲都还健在,都八十好几了,他们都分别去拜见了,并送去了名牌保健品厚礼!

在 2020 年国庆长假,他们在本市吉星楼摆了一大桌宴席,在各自儿女的见证下,双方订立了书面同居协议,必须共同遵守以下 9 项内容:

1、双方一切为了爱情,自 2020 年 10 月月 8 日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同居方式共同生活,原则上在甲乙双方居住地居住都可以,目前先住在甲方也就是男方。

2、日常生活开支实行 AB 制,即同居期间,除了双方原有的各类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保持经济相对独立,人情份子各自开支外,日常生活包括柴米油盐、水电煤气开支,男女各方按各自工资比例分摊,即 3.5:1 比例分摊。例如,本月开支¥4500,男女双方各分摊¥3500 和¥1000 整。

3、日常家务活也实行 AB 制,即同居期间,各项日常家务活,在相互帮助前提下,女方多做一点,男女各方按 1:3 比例分摊去做。

4、同居期间,任何一方随时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金额为自己的一个月工资,即 8100 元和 2300 元,从此再无瓜葛。

5、同居期间,有关对对方扶持和照料的义务,如生小病应该履行,如生大病不必履行,该义务主要由其子女承担。

6、虽然男女双方暂时不以结婚为目标,不具有法律上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不是夫妻、胜似夫妻!

7、由于男方在烟酒、钓鱼方面开支特大,女方在日常购买服装方面开支特大,而且开支金额大而不确定,此类开支均由各方独立支出,均不列为日常生活开支。逢女方过生日和逢春节,如此时女方购买服装,男方补贴给女方¥500 整。

8、在同居期间,如遇女方儿子结婚,男方将给予补贴,按同居已满年数计算,每年¥1000 整。例如,双方同居达到十年,补贴金额就是¥10,000 整。

9、自始至终奉行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精神,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

…………

由于有协议可依,同居期间他们从没有互相猜忌提防,做到了互相关心、相敬如宾,现在两人生活得非常开心,其实这个协议的版本还是我提供给他们的,他们又做了修改。自从他们同居以后,他们的儿女也特别放心,少操了多少心!他们实际同居过程中,每个月男方比女方多开支大约 2000 元到 2500 元。

最近梅女士遇到我,还对我吐露了小心思,她说她还是希望日常生活费方面,老林再多出一些,我对她说,慢慢来吧,你对他照顾的再好一点,他肯定会更大方!但梅女士睁大双眼狐疑地望着我,我在想,这个老朋友呀,我认识他 30 年了,是不是太抠的毛病还没有改?我心里这么想着,只是没敢梅女士对说出口!

其实,最初老林是想和梅女士领证结婚的,在征求自己女儿意见时,女儿还是表达了不同看法,主要还是房产方面的顾虑吧。最后老林和梅女士还是确定采取搭伙过日子的方式,梅女士也非常赞同,她说,我是冲着你这个人、冲着和你一起过好晚年幸福生活每一天去的,至于其他、房产存款等等都统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

喜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