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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事竞聘领导岗,我有他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应不应该捅出去?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4 17:34:19 3次浏览

关于问题和同事竞聘领导岗,我有他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应不应该捅出去?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本人曾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多年,我来谈一下这个问题。

毫无疑问:你当然可以把这个事捅出去,但一定要考虑好捅出去之后各种可能的后果,如果弄不好可能的结果是:狐狸没打着,空惹一身骚,最终里外不是人。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说和同事竞聘领导岗的问题

。一般来说,无论是在体制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还要是在各种类型的企业工作,只需要提拔一个人却有两个甚至三个候选人的情况,是极为常见的,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按照常规的做法,当然是从本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廉洁自律情况诸方面入手,按照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会议研究决定的程序办理。这是标准的二选一的局面,说到底就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在这种情况下,其中的一位拿着放大镜,开始审视另一位的问题或者致命弱点,就有了一定的必然性。如果我们不做简单的道德判断,仅仅从个人心理活动的角度看,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错。毕竟:人都是相对自私的。专门利他的人是有,但前提一般是不能影响了自身利益。但是如果超出了仅仅只在心里想一想的阶段,真正出手了,那性质也就彻底地改变了。

再说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及其后续影响

。所谓的生活作风问题,一般是指婚外性行为,表现形式有女性卖淫、男性嫖娼,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非法性交易行为,危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有与有夫(妇)之妇(夫)保持婚外性关系的,这属于违背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的范畴,危害的是社会的公序良俗。大多数处于秘密交往状况,根本搬不上台面来,见不得阳光。在职场上,还有另一种表现为:以权谋色,类似于以权索贿。所有这类行为当然既有偶尔为之的,又有长期保持的。说到底就是:有轻有重,甚至在个别情况下还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毫无疑问:这都是非常明确的违法违纪行为。

但是,要将这类行为捅出去,一般来说只能有

两种办法:

1、私下里在同事间故意传播开来

。这样做,或许私下里一股风一般地传播,但在公开场合所有人都一本正经地故意回避,表面上风平浪静,甚至一些人对此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打击对手的效果不一定好。领导也会始终不闻不问,表示只是传言而已,当不得真的。

2、直接向领导、领导机关揭发或者举报

。这就成公事了。处理上通常有两种办法:

1)领导出面或指派工作人员秘密了解、核实一下,简单地得出倾向性的肯定或否定结论

即可。如果认为确有其事,影响人员的进一步使用,直接排除有问题的候选人就行了,一般也不影响人员提拔程序的正常进行。这种处理办法在企业中比较常见,当然也相对灵活一些。在规模大、管理严格的企业,也可以从信访的角度入手,进行初步的调查。

2)由纪委、单位纪检组甚至是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门调查,以彻底查清问题为原则

。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比较常见。在这种方式下,调查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体制内的单位中,对被举报人的考察、提拔程序一般就暂停了,待查清所反映的问题再行定夺,一切以调查得出的结论为准。更确切地说:举报人所说的生活作风不良,在调查之后并不一定能得到证实。没有在调查中取得扎实证据的所谓事实,肯定会被否定;即使有一定的事实,但情节明显轻微的,也可以不予追究。个人举报的内容在调查后被否定,其实是很常见的事情。

当然,如果确有其事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当然会追究党政纪责任,提拔使用当然就没有任何希望了。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相关的领导肯定都知道事情进展情况,举报人是谁也都是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尤其是如此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不论怎么了解或者调查,走完官方程序就行了,一般没有人会对此刨根问底,揪住不放的。任何单位查实一个律己不严、乱搞男女关系的人,都是单位的大丑闻。因此,这种常规做法往往就会导致一个结果:反映的问题最终被彻底否定,认定为根本不存在。

同时,如果领导们明知举报人也是候选人,竟然用这种在背后给人捅刀子的下三滥手段,企图致同事于死地,领导对举报人的态度就会彻底改变,即举报人的人品有严重问题。在此情况下,举报人大概率就会因得不到领导的支持而彻底出局。尤其是在体制内单位,单位领导、纪委领导甚至组织部门都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举报人的所作所为、及其目的,自然就很难得到支持,而这些人和机关才是决定候选人前途和命运的关键。这样的结果,无异于既害了他人,又害了自己。

因此

,我在此郑重地提醒题主:

和同事竞聘领导岗,即使你有他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建议你首先极为慎重地分析一下

:其生活作风不良的情节是否足够严重,性质是不是很恶劣,捅出去之后又会产生什么后果,若官方出面调查能查实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在综合判断的基础上,最后才决定是否真正地捅出去。如果冒然地出手,说不定最后的结果是:狐狸没打着,空惹一身骚,先把自己给搞臭了,成了他人眼中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无耻小人,成了品行低劣的伪君子,那就既害了自己又害了他人。总而言之我的看法就一句话:智者不为也。慎之!慎之!!

【2】、来自网友【昔日的港湾】的最佳回答:

和同事竞聘领导岗,我有他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应不应该捅出去?

谢谢邀请

在竞聘领导岗位的时候,萌生出这种念头,我觉得你差不多输了。除了你竞聘领导岗位时的不自信外,你的心里多少带有一些做人不光彩的味道(那怕你掌握的确定是事实),我们称之为邪念。它不是简单的“堤外损失堤内补”的问题,他会涉及到竞聘对你人品的评价。

竞聘领导岗位,评的是领导岗位必备的一切。包括各种能力、品德、格局以及领导艺术等等。好像与竞争对手的生活作风不良关系也不是太大(公务员的领导岗位可能会另当别论)我个人认为,此刻把不宜把此等事件给捅出去!它会带来如下不利的一些因素影响:

1、作为公民虽说都有举报不法行为的义务,但生活作风问题依照你的提问定义为“不良行为”。所以,举报应该更加谨慎。一般生活作风不良的证据不容易获得,捅出去了人们都会认为是八卦或是扑风捉影。我们有一句俗语叫做:“做贼捉脏,捉奸捉双”。这双应该是实质性的双,捉了双才是铁证。那么问题又来了,你又是如何获得“铁证”的?有点说不清了吧?好!咱们再退一步说,你拿出的是“铁证”。那也是过了时的铁证,事后有太多的变数不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够不够立案侦察?不够又由谁来调查?所以,“捅出去”很容易把自己拖入是非的泥潭,说不清,到不白。

2、连你都知道把对手的“生活作风不良行为”给“捅出去”是对竞聘领导岗位有“作用”,难道你的领导们不明白你的动机?带有动机的“捅出去”还会有这个作用吗?你又凭什么认为领导们一定会相信这个“捅出来”的证据呢?再退一步说,领导们愿意相信这个证据,领导也不会按照你的证据来处理问题呀。起码也应该对你“捅出来”的证据核实一下吧,把它变成领导们说话的底气。

除此之外,领导们还会认为你为了竞聘领导岗位不择手段。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竞聘岗位的范畴,折射出你人品出了问题。假使说你竞聘成功,领导们会觉得与你为伍实在风险太大。说不定那一天自己有什么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成为你攻击的对象。此时,即使领导有心想提拔你,现在也不敢了!你说,是不是适得其反?

综上所述,在竞聘领导岗位的时候,千万不要剑走偏锋,浪费自己的精力。应该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突出你的亮点方面去。这样何许还有点把握;即使没有竞聘到,你也应该无怨无悔。告诉自己,已经努力过了。

假使你通过“捅出去”赢得了竞聘领导岗位的胜利,你的人品首先已经输了。你们的领导们就会瞧不起你,他们都会防着你或远离你,并且也会给你设置一道一道的防线来保护自己。如此一来,你的工作如何开展?工作开展不好,你觉得你还能够走得多远?你说呢?

个人观点,不到之处请指正。我是【昔日的港湾】职场领域创作者。2021.11.5 于武汉。

  • 照片来自于手机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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