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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低保户交了社保会不会取消低保?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2 07:57:10 2次浏览

关于问题请问低保户交了社保会不会取消低保?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如果低保户缴的是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一般不会取消低保待遇;如果缴的是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取消了低保待遇。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被玩废了的“社保”这个法律概念

所谓的

社保

,就是

社会保险

的简称,仅此而已。从保险基本分类的角度讲,主要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类。

商业保险

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企业经营是要赚钱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社会保险

由政府依法举办、经营的,政府不但不赚钱、还巨额地往里贴钱,基本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这里不做概念的辩析,但有一个极为关键、极为重要的问题,必须特别提醒广大朋友们千万注意:

把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严格地区别开来

,那是彻彻底底的两回事儿,几乎没有什么可比性。

按照《

社会保险法

》的法律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至少包括了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这就是所谓的“五险”;当然还有与社会保险极为类似的“一金”:住房公积金。这就是通常所说的“

五险一金

”。按照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又实事求是地将所有参保的居民分成了两大类: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按照法律的规定,

城镇职工

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概括而言:前三类人员都在单位工作,法律明确规定都是强制保险对象,就是个人以及用人单位都根本没有不缴费参保的自由,缴费参保的险种最多、最全;

灵活就业人员

却只是

非强制保险

,就是参保、不参保,由自己看着办,任何人都不会强求你。可以自行决定缴费参保的险种也只有两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的基数却与企业职工完全相同,因完全没有用人单位,全部的缴费都由个人承担,参保的经济成本确实很高。用通俗地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是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事实上,城乡居民的两种社会保险,也是这样的。

另一大类就是

城乡居民

。从宏观理论上讲,凡是没有缴费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所有我国居民,都属于城乡居民的法律范畴。具体说来,城乡居民包括了两大类人群:城镇户口的无业居民,农村的居民,也就是农民。

这里要厘清一个基本概念:在城乡居民中,凡是以各种方式在用人单位正式就业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就业,并缴费参加了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的人,就是城镇职工,不再是城乡居民了。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也只有两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都是非强制保险。总体特征是:

缴费普遍比较低,参保后的法定待遇也比较低

如果从总体上概括一下,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最本质的区别是:有没有比较固定的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收入低且不稳定,自然就不可能参加缴费标准比较高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无论缴费水平高、低,以上所说到的所有险种,都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特别提醒朋友们:要把大概念和小概念彻底地弄清楚,千万不要浑浑噩噩地不知所云。

现在有一种非常不好的趋势:谈起社会保险问题,各种各样的错误说法满天飞。很多人口中的“社保”,竟然是指两种基本养老保险,甚至有人把社保和医保直接并列,这是标准的概念不清,胡拉八扯,错得太离谱了。

二、低保户的本质特征是:家庭人均收入太低,根本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目前,申请低保待遇,必须完全满足两个法定条件:

1、

家庭人均收入

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

。简单地概括就是:家庭总收入太低,根本无法满足一家人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这才有了政府依法给予的低保待遇,其实质是:政府使用财政资金,补足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使一家人的平均收入达到低保标准确定的水平,保证整个家庭不至于挨饿受冻。

2、

家庭财产状况

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有些家庭财产可以随时变现,有些家庭财产可以带来持续的家庭经济收入。用一句话概括低保户的特征:都是穷人,家庭收入太低,基本原因是因病、因残、因学、因单亲、因缺乏劳动力致贫,用家庭自身的条件根本无力改变现状。因此,低保户是我们整个社会处于贫困户状况的弱势群体,是当然的享受

社会救助政策

的对象,但低保户的总人数确实不多,全国仅为 4600 万人,占比 3.29%左右。

在低保户这一社会群体的内部,也因家庭具体条件的不同,贫困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助水平也是不同的,肯定有高有低,越困难的补助水平越高。同时,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一旦家庭情况发生了正面的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低保的法定条件时,就要取消低保待遇。因此,不能把低保待遇当做可以长期领取的固定工资看待,那就从根本上错了。

三、对于低保户来说,

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

应该怎么协调呢?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明显地看出:同属于社会保障制度范畴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是完全不同的。

1、

社会保险制度

适用于全社会的所有居民,国家的政策要求是强制或者鼓励全民参保,让尽可能多的人按照自身的具体条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依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吃饭和治病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缴费参保的义务与待遇享受的权利之间必须是对等的、平衡的,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根本没有免费享受的法律基础和现实可能性。更为确切地说:全社会的绝大多数人,要把人生的基点放在积极地缴费参保,合理合法地获取参保待遇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讲就是自苦自吃,自己养活自己,凭本事吃饭。毫无疑问:社会保险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支柱和主体部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社会救助制度

,仅仅适用于全社会中的极少数特殊的弱势群体,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查漏补缺、体现社会公平原则的从属地位和辅助地位。因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对八种社会救助方式(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都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一旦符合《办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社会救助对象都可以免费地、无偿地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和物资救助。说到底一句话:社会救助制度,虽然社会覆盖面非常窄,但一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切救助待遇都是免费的、无偿的,且社会救助资金全部是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

毫无疑问:对于自顾尚且不遐、只能由政府给予救助,事实上处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状态的低保户来说,肯定是既没有资格和条件、又没有经济负担能力,缴费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既有资格又有条件,还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居民,肯定不可能成为低保户。除非有人故意违反政策的规定公然造假。这是确实无疑的客观事实。

详细地说来:

1、

如果低保户的家中,有人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并依法参加了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正常水平的基本养老金,一般来说就应该取消低保待遇;尤其是家人中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财政供养人员

,则彻底禁止将其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2、

如果低保户的家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费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一般情况下,也应该取消其低保待遇。原因非常简单:如果没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一般家庭根本无力负担每年至少 6000-8000 元,最高 12000-15000 元的社会保险缴费。

3、

如果低保户的家庭中,有人缴费参加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

,一般是应予鼓励的,并不影响其享受低保待遇

。事实上,在人社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险领域的扶贫政策中,

政府还通过代缴

一部分

全额

个人缴费的方式,对包括低保户在内的社会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A、

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以及地方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按照当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

,由政府代缴一部分或全部的个人参保费用。

B、

在低保户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由各地政府按照本地区的财力情况,对包括低保户在内的

医疗救助

对象,代缴部分或者全额的个人缴费,帮助低保户能够享受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与此同时,一旦低保户及其家人身患大病、重病,在正常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之后,如果剩余的自付金额还比较大,就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报销待遇。医疗救助报销,是专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的优惠政策待遇,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得享受。总之一句话:低保户在缴费参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

时,各地都有程度不同的具体资助政策,但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差别非常大。对此,低保户们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四、回答自主提出的问题:请问低保户交了社保会不会取消低保?

综上所述:

1、

如果低保户家庭中有人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并正常缴费参加了城镇职工所有的社会保险,一旦被核查发现,一般会被取消低保待遇。政策上通常禁止将

财政供养人员

(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家人纳入低保。

2、

如果低保户以

灵活就业人员

的个人身份,缴费参加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

,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会被取消低保待遇。毕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两项社会保险的年缴费金额,普通家庭是根本无力承受的,低保户们想都不敢想。

3、

低保户在缴费参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

时,各地通常都有一定程度的政府资助参保政策。低保户在政府代缴部分或者全额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还可以适当的再缴一些费用,但标准确实不宜过高。否则,就有取消低保待遇的可能性。民政部门核查起来,仅需要和税务局、社保局核对一下年度的缴费金额,就彻底清楚了,非常地简单。

【2】、来自网友【五足人生】的最佳回答:

首先肯定的回答你,不仅不会取消低保,并且有两类人国家还帮你交社保,看看有没有你?7 月开始,你要缴纳 2022 年的两项社保了。

我国的社保分两大块,一种是城镇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还有一种是城镇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近五年,国家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重心工作仍然是“两不愁三保障”。在专项救助中教育、医疗、就业、危房改造等仍是重中之重。

哪些人的‬医疗保险费国家负担?

不能让一个脱贫家庭因病返贫,也不能让一个家庭因病致贫!这是国家在医疗改革中着重强调的。

国家为了保障全民参保,全民享受医保。帮助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大病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和烈属家庭人员全额代缴医疗保险费。

已经脱贫的人员,政府每人每年代缴 200 元,剩下的自己交。如 2022 年医疗保险是 320 元,已经贫困人员个人还需要缴纳 120 元才能算参加了新型城乡合作保险。

只有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才能享受贫困人员先就医,后结账。并且免“门槛费”,享受高达 90%的医疗报销,后期还有大病报销和大病救助。

通过这三种方式,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贫困人口病有所医,不会因病致贫。

‬哪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代缴?

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让贫困人口老有所养。国家对于重度残疾人特别关爱,凡是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当地政府帮助交养老保险。

政府帮助代缴的前提是贫困重度残疾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由于重度残人收入较低或者没有,这就必须靠政府的帮扶来达到“多缴多得,老有所养”。

政府帮助代缴的也就 100-200 元,个人必须出大头。

我国在评定低保时,家庭人均纯收入包括

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其中转移性收入包括社会养老金,如果养老金很高,超过了低保标准是不能申请低保的。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养老金过高,不能申请低保。已经是低保的人员,只要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超过低保标准,就可以享受政府的补贴政策。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政府一直在努力改革的工作,只有人人参与了保险,才能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特别说一下,现在

全国还在试点范围的失能老人、残疾人、大病患者失能护理保险,必须是全家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家庭才能享受。我们试点地区是每人每天 80 元,一个月 2400 元左右。还没有推广开的地方是每人每月 600 元。

衷心希望国家越来越好,到时候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和更多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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