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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伤者起诉我,是保险公司帮我打官司还是我自己打?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2 20:48:01 3次浏览

关于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伤者起诉我,是保险公司帮我打官司还是我自己打?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崔海龙律师普法】的最佳回答: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自己的选择。请对号入座。

第一种,你是不用请律师的。

条件是你的第三者责任险充足。

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律师或法务人员出庭,你只需按以下说法即可“我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齐全具备上路行驶条件且在保险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各保险限额内优先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第二种,你是需要请律师的。

你的第三者责任险补充足,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医疗费限额 18000 元、财产损失 2000 元、死亡赔偿金 180000 万),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的。

首先,律师可以将对方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中的水分给你挤干。

第二 ,就是将赔偿比例帮你降下来,同样是主要责任,是 60%还是 70%什么情况下是 80%,在什么情况下承担 90%,这样算下来是不是可以节约不少钱呢。

希望,可以帮到你。

大家觉得有用 ,可以多多点赞、转发,谢谢大家的支持[作揖][作揖][作揖]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2】、来自网友【交通事故处理知识】的最佳回答: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 20 多年。关于你的问题我来告诉你。一定要自己请一个律师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举两个案例可以让你进行参考,对你会有帮助的。

1、2019 年 7 月,一辆小轿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在医院总共花费 4000 余元,在民事赔偿的时候,行人有 800 元不是在社保上的药品名单上。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两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答应将 800 元进行认可和报销。

2、2020 年 3 月,两辆小汽车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两辆车除了有强制险外,还有第三者 50 万的商业险。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有一个机动车的驾驶员在药品使用上,也存在有一些不在社保药品的名单上。最终法院在民事判决的时候,判决保险公司必须支付这些药品的费用。

通过这两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药品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是不予理赔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性为目的的公司。


关于药品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伤者在医院的用药,不是保险公司来定的,而是由医院的主治大夫来定的。作为社保上的用药名单,主要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最基本的用药。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患者的伤情是需要一些非目录上的药品。在这里的决定权主要是大夫,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原因来不进行赔付,剥夺了医生的用药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会造成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扩大了交通事故的损害。


关于保险公司商业险的附加说明。

在很多保险公司商业险的附加说明中。都提到了如果要是有非医保的药品是不予报销的。但是在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如果医生的建议是必须要用其他药品的话,法院一般会采纳医生的建议。目前在我们国内的很多案例当中,法院是不会采纳保险公司的附加条款的规定。这是些规定没有见到明显告知的义务。


关于律师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已经牵扯到自己是否要出钱的这个问题上。我建议当事人还是聘请自己的律师,因为保险公司的律师是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对于非医保的药品,保险公司的律师肯定是建议不会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法院最终要采纳的意见,必须要有您的律师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你不请律师,就代表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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