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小妙招免费各类生活中的小问题知识以及音乐简谱等,是你了解世界未知知识的好地方。

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原车主是否担责任?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4 21:08:47 2次浏览

关于问题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原车主是否担责任?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独孤谈说】的最佳回答:

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惹上了官司,这样的案件曾在 2010 年的浙江发生过。车主张鹏由于资金紧张将刚买的车转手给了贾亮,双方只是签署了协议,未完成过户手续。贾亮拿到车后,在行驶过程中不慎将一辆电动车撞倒,电动车主受重伤入院。电动车家属将贾亮告上了法庭,张鹏因为车主关系受到了牵连,法院判其承担 2 万元的赔偿。

随着车子的普及,二手车市场也跟着火热了起来。二手车的交易每天都在发生,同时交通事故也每天都在以不同的剧本上演。

开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安全无小事,前些日子客车翻车事件,想想都十分悲痛,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

开车出了事故,伤害的至少是两个家庭,大则失去亲人,小则面临赔偿。开车的朋友最怕的就是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要面临处罚的问题了,简直是劳命伤财。

有些人或是因为资金紧张,或是想要置换新车,急于将手上的旧车卖掉,但在出让的过程中只是与受让方签订了协议并未完成车辆的过户事宜,因为给自己惹上了不少的麻烦。

2010 年,车主杨立由于资金紧张将自己名下的车卖给了张鹏,杨立与张鹏之间签订了买卖协议,并完成了交付程序。由于时间关系,两人还未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车子还在杨立的名下。

张鹏买下杨立的车子主要是想通过车子来接私活,在县城拉下客人,下班后赚点生活费。

买车拉客并不是像张鹏说的那样简单,价格低了自己不划算,价格高了顾客不愿意,毕竟是小地方,人流量也很有限。有时候为了充人气,张鹏亏本也拉客,就是想着能有些回头客。

一个多月过去了,张鹏觉得开车拉客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跑外卖送单赚得多。说干就干,张鹏跑起了外卖,他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这辆二手车没什么用,每天闲置着,还得花钱养着,太不划算了。

于是,张鹏决定将自己的车子转售给同学贾亮。跟自己买车的操作方式一样,张鹏跟贾亮之间只是签了买卖协议,并不完成过户手续。就这样,贾亮就把车开走了。

在一次上班途中,贾亮不小心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车被撞出十几米远,电动车车主瞬间倒地不起。后经医院诊断,电动车车主右腿严重性断裂,需住院治疗。

经交警现场事故鉴定贾亮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贾亮不主动配合交警的处理,不主动承担电动车车主的医疗费用,电动车车主的家属将贾亮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的全面审理后发现,贾亮所开车辆并非在贾亮名下,而是在杨立的名下,经过调查,法院了解到了车子的二次交易情况,最终判定事故责任方贾亮和张鹏共同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须赔偿电动车车主 15 万元,因车子只买了交强险,交强险赔偿后,不够部分由张鹏和贾亮共同分担。

由此可见,卖车不过户是有一定风险的。说到这里,很多人肯定会疑惑,车子明明在杨立的名下,为何他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我们接着往下看,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了。

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 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原车主是否承担车祸责任,一般有两种情况,承担责任和不承担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1、车子被二次交易或多次交易后

当车子被二次交易或多次交易后,第一个车主在与受让方签订买卖协议后,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在法律上,这次的出让行为已经构成,第一个车主对车子之后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虽然车子仍在第一个车主名下,但实际上已经属于受让方。由于车子是动产,受让方在接受出让后实际已经成为车主,只是还没有过户而已。

如果第一个受让方再将车子转售给他人,只是签订了协议但没有过户,如果车子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个受让方与其转售的人共同承担事故的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杨立将车子出让给张鹏,实际已经完成出让行为,杨立对车子发生的事故不承担责任。张鹏将车子再次转售,属于二次交易,因为张鹏没有与贾亮办理过户,在发生的事故中,张鹏与贾亮共同承担事故的责任。

2、出让的车子达到了报废标准

如果车主明知车子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的情况下,还将车子出售给他人,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协议。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人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且是事故的责任方,原车主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因为报废车辆是不能出让的。原车主不仅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可能还会因为出售报废车而受到处罚。

3、车子没有交强险

车主在车子没有交强险,或交强险过期没有续费的情况下将车子出让给他人的,如果他人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是事故的责任方,原车主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在与他人签订买卖协议时,车子的交强险没有购买,没有交强险的车子是不能上路的,也是不能够出售的。

4、车子没有年检

车主在车子需要年检时没有及时年检,还将车子卖给他人,如果他人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是事故的责任方,原车主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没有年检的车子是不能上路行驶的,更不能私自出售。

5、车子是拼装车

如果原车主将车子进行了改装、拼装,不符合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原车主将拼装过的车出售给他人,如果他人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是事故的责任方,原车主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拼装车是不能出售的。

  • 由此可见,只要原车主卖车没有过户,在以上五种情况时,如果受让方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原车主不承担车祸责任?

如果原车主将车子出售给受让方,并与对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只是没有在交警队办理车子的过户手续。从法律上来说,车子的拥有者实际已经是第一受让人,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人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写在最后

原车主卖车不过户,如果受让人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也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以上几个方面来分析。

不管怎么说,既然车子都卖了,那何不直接也过户了呢?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真成了事故的被告,既费时又费财,得不偿失。

开车最重要的是安全,开车的朋友一定要谨记,不要疲劳驾驶,不超速驾驶,不酒后开车,把安全行车放在第一位。

【2】、来自网友【榨汁小二郎侃法】的最佳回答:

买车不过户发生车祸,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呢?这个问题实际涉及到机动车所有权的变动问题和发生机动车侵权以后应该有谁来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只要把这两个问题搞清楚,原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就解决了。

首先来看机动车所有权的变动问题。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买卖机动车时只有变更登记也就是过户完之后,机动车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其实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机动车属于动产,但是机动车由于需要登记因此和航空器船舶一样属于特殊动产。特殊动产也是动产,只要是动产,物权的变动就从交付时就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会影响物权变动。

举例说明一下,张某购买刘某的沃尔沃轿车一辆,二人协商一致价款五万,一首交钱一手交车。刘某收到钱以后把车的钥匙交给张某,此时虽然车辆还登记在刘某名下,但由于已经完成了车辆的交付过程,因此车的所有人已经是张某了,不再是刘某。

再来看一下机动车侵权责任应该有谁来承担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呢?首先机动车属于动产,完成交付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其次,机动车相对来说属于比较危险的交通工具,如果操作不当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般情况下应该有车辆的实际控制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法律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的目的。试想一下,如果车辆的买主即实际控制人不承担责任而让根本无法控制车辆的卖主承担,那么这是多么荒唐的规定。

综上,一般情况下卖车不过户发生车祸,有买受方承担责任,原车主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车辆是拼装车、报废车等禁止上路的机动车,那么原车主就应该与买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拼装车、报废车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转让的,买卖这类车是违法行为。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喜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