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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结果与原告所说事实不相符,法院应该怎样判决?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17 22:52:15 3次浏览

关于问题法院调查结果与原告所说事实不相符,法院应该怎样判决?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太谷姑娘】的最佳回答:

首先,法院判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其次,这里的事实分为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所谓客观事实就是案件的真实情况,而法律事实就是证据证明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或者接近一致,是法官审理案件的目标,但是发生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法官更趋向于法律事实。

再次,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如果主张不能,那么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即使你冤枉,也有可能败诉。这也是很多老百姓不理解的地方,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感受到审判不公的地方。其实是存在对法律和法官误解的地方。举一个真实的案例,我的小姨夫当选为村长,他好心想带领村民发财致富,村里人集资了 20 万统一交给他保管,购买果树苗。小姨夫怕钱丢失,把钱存进村里的账户。过年开春,小姨夫去取钱,刚好村里会计在,出纳不在,会计就让他签字,下午过来找出纳拿钱,结果小姨夫签了字,但并没有拿钱,下午去拿钱的时候,出纳说钱已经拿走了,因为有签字。小姨夫百口莫辩,村民生气,都认为小姨夫贪污了这笔钱,还把他的腿打断了。小姨夫打官司一审二审都输了,因为白纸黑字,是他签字取走钱了。没有办法,小姨夫找亲戚朋友到处借钱凑了二十万把钱给了村民。

最后,关于自认,法律上也有规定。证据有一种叫当事人陈述,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陈述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才可以,并且不是虚假陈述,必须是真实陈述,经过查证属实,且与其他的证据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做虚假陈述,轻则被罚款,拘留,重则还可能触犯刑法,身陷囹圄!

【2】、来自网友【律师说】的最佳回答:

法院审案件以什么为准?

  我们经常听到的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要以事实为根据就需要去证明事实的真相,这时候就需要证据。事实不是大家所共知的,是需要证据予以支撑的。

  因此,简洁的说也就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

法院查明的“事实”,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根据证据规则、生活法则、习惯、常识…法官依逻辑和经验推理出来的事实,这个事实,虽然不是客观事实,但是是一个依照法律程序确认的“法律事实”,这个才是判案的依据。

  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据进行佐证。在审理过程中,你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没有义务去帮你查明事实真相的。证据就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东西,说明证据是整个审判过程中最赖以生存的东西。

  在诉讼过程中,凡是嘴说的,除了对方未给予否定,或者对方直接承认你所陈述的内容,这时口说的才可以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官具体怎么判,关键是哪一方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并能自圆其说。

  因此,法院判下来的东西未必就是真实的东西,但至少是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当事人的主张;该主张有相应的证据;该主张合乎法律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否定该主张。

  所以,事实和证据并不分家,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是以证据为支撑下的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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