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你对网络上争议的“互殴”判决有何想法?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菩提非树 LW 通城二中(提问者)】的最佳回答:
最近网络上“互殴”的争议很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并不认为一定是警官与法官的执法不公,而是立法上有瑕疵,不便于当事人把握尺度。
我认为立法的初衷应该是让所有公民懂得什么是违法,然后努力成为一个守法公民。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明显的“行为刑”与“结果刑”两种。“行为刑”会遏制某种行为的发生,久而久之,会成为全民共识。我国的交通法规基本属于“行为刑”,正因为如此,全民对交通法规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聚餐时经常会听到“我开车了,不能饮酒”之类的话。
“结果刑”不仅法官难以把握尺度,会让公民觉得执法不公,更会助长违法者肆意横行。比如,“互殴”基本属于“结果刑”。互殴的判定不仅会让善良的人善良到体无完肤,而且会让歹毒的人歹毒到肆无忌惮,更会让先动手者下次打人时必须打到对方还手,以便判互殴,各打五十大板。如果只要先动手打人,或在公幵场合先侮辱他人,直接入刑,再按结果定轻重,而被迫还手者,在不过当时,不予追责。那么文明和谐的社会可能指日可待了。对贪官污吏的量刑,也基本属于”结果刑”。近些年来,在国家强力反腐之时,可贪官污吏好像还是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甚至有些判决结果百姓不理解,贪官污吏本人也常觉得判决不公,要求上诉。究其原因,“结果刑”不仅会让法官难以把握标准,公民也心存侥幸。如果只要有贪腐行为就入刑,先开除党籍与公职等,然后再按危害结果定刑期,那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就近在咫尺,纪检监察等机构也会轻闲无事了。
法律法规与执法若成了恶者生存的肥沃土壤,那么,善良的人必将遍体鳞伤。
———黎文 心语
【2】、来自网友【勿以善小而不为 144】的最佳回答:
一切都是以官方的说法为准!因为官方是按照他们的说法执行,即使全国人民反对,也是无用的!
按照官方的解释,遇到犯罪分子找事,第一时间迅速逃跑,当然,逃跑的时候还是照顾坏人,千万不能让坏人在追你的途中,遇到意外跌倒受伤,或者死亡,那赔偿损失那是少不了!
第二,在逃无可逃的情况下,千万不能还手,当然一定要保护重点部位,优先保全生命!受伤以后,可以报警,警察会为你讨回公道!
第三,在生命安全危险的情况下,那就只能采取必要措施,比如,对方用刀杀你,你可以空手夺刀,在夺刀以后,那就规定为犯罪终止,那你千万不能用刀伤了对方,杀了对方,那就更麻烦了,可以定你故意杀人!
第四,如果你功夫差,又不能空手夺刀,然后被杀了,那你还是不要伤心,毕竟你死了以后,警察会帮你报仇!
第五,遇到危险,也不考虑那么多,直接以暴制暴,在保护好自己前提下,尽量不伤对方,尽量不杀对方,当然在一切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只能以死相搏!再接受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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