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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判定罪名不成立,取保候审也解除了,公安局可以结案了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30 14:10:59 3次浏览

关于问题检察院判定罪名不成立,取保候审也解除了,公安局可以结案了吗?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刚哥】的最佳回答:

我个人认为公安局应当结案,除非公安局补充侦察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有犯罪情节另当别论。

【2】、来自网友【李鸿雁主任律师】的最佳回答:

未必,取保解除不代表案件处理结束。这只是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后面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开展,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3】、来自网友【非著名律师强哥】的最佳回答:

可以

【4】、来自网友【城南以南无楠】的最佳回答:

检察院判定罪名不成立,取保候审也解除了,此时公安局不存在结案问题。

首先要明确一下结案和撤销案件两个概念。结案是指对案件侦查终结,表示侦查阶段的工作完成,案件还是存在的,撤销案件后案件就不存在了。

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侦查终结后(结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通过审查起诉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一些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自己也可以依法不予起诉或轻微、存疑等酌定不予起诉。

存在下列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2.已过追溯时效的。3.已经过特赦的。4.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起诉决定由检察院作出,一般刑事案件撤销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终止审理与宣告无罪由法院作出,不管是哪一种,都表示案件已经彻底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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