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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被打还手不再认定为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7 09:32:30 4次浏览

关于问题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被打还手不再认定为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爱生活的太极乐】的最佳回答:

这是正确的,特别是多人殴打一人的,被打者反击至打人者重伤不应担当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这才是弘扬法律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2】来自网友【刚哥】的最佳回答:

被打还手系互殴的规定制度,是中国法制史的倒退与耻辱,权威部门即时的发文解释系纠错行为值得肯定和发扬。

【3】来自网友【太原大狮子】的最佳回答:

别听那些专家长篇大论了!

很简单!

第一、先动手的就是打人,后动手的就是正当防卫!

第二、只要先动手打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都属于故意伤害!

第三、打人必须附带民事赔偿,打人处罚从 500 处罚起步。

第四、伤情鉴定标准调低,一般伤害为轻伤,出血为重伤,骨折为重大伤情!

第五、正当防卫只要能够认定对方是正在违法和犯罪,就可以实施防卫!

第六、报仇、报复如果不超过原伤害程度属于正当防卫!

【4】来自网友【团羊】的最佳回答:

在前几天报道中又看到一个案例,宅基地纠纷,一方带三人冲进对方家,殴打受害者,受害者摸到水果刀胡乱挥舞,被刺伤三人,打人者落荒而跑后,后来受害者被告上法庭,被判防卫过当,赔偿医药费,判缓刑一年。

从案例中,我认为,组团上门威胁打人是严重违法犯罪,是属于黑社会,强盗行为,必须严惩,受害人奋起反抗是属于正义性的无限正当防卫,那怕致歹徒于死地也是歹自作自受,不应该受法律惩处。受害人被判防卫过当,法官法律合理性在哪儿?是谁伤谁有理吗?是要等受害人被三人重伤后,才能反抗。再把对方对等伤害吗,还是等自已先被别人杀了,再爬起来反杀。这样才是正当防卫吗?奇葩的法官,奇葩的正当防卫。一切有法律作准则,严禁组团上门威胁殴打,侵犯老百姓的生存权。才是平安社会的正常现像

【5】来自网友【仰望星空品赏人间烟火】的最佳回答:

法律是中性的,如果法律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弃恶从善的法律是良法;如果法律有漏洞让坏人钻了空子如鱼得水,反而打击了守法的人,那就是坏法律。

说明法律制定者法律意识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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